作者poopoon (暗黑行者)
看板Jin-Dan
标题[情报] 这是服务课的部分实行细则...
时间Sun Mar 4 22:46:30 2007
四、实施内容
(一)「服务学习(一)」系以维护学系及学生所使用公共空间环境整洁、
美观为原则。
亦可由「服务学习课程执行小组」提供一般性服务工作由各学系选择。
(二)「服务学习(二)」系以学系及学系外本小组规划之校内外非专业性服务为
原则。
可与校内外志工团体结合办理,亦得从事校内外公共空间之清洁维护工作。
(三)「服务学习(三)」系以与学系性质有关之专业性服务或学生社团之校外服务
为原则,亦可由服务学习课程执行小组提供一般性服务工作由学系选择。
五、开课方式:
(一) 开课单位为各学系者,依教务处排课时程与要求办理,
并缴交程课程内容至「服务学习课程执行小组」备查。
(二)开课单位为非学系者(社团或行政单位者),
上学期於5月10日下学期於11月10日前,依规定拟妥企划案,
送请开课老师签章同意後提出至「服务学习课程执行小组」核备,
经同意後上网开课。
(注:开课单位为社团者以当年度参加社团评监之社团为原则,
但经服务学习课程执行小组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服务学习课程执行小组」若认为企划书不尽理想,得建议开课单位修正,
该开课单位於一周内修正并获通过者,同意办理。
(四)若发生学生漏选情形,请各系负责办理补救课程。
六、实施方式:
(一)授课老师之职责:
1.主办期初课程说明会
2.参与学生期中及期末反思分享
3.根据「学生个人质性评量表」、「出勤暨督导纪录表」评定选修课程学生之成绩。
(二)教学助理(TA)之职责:
1.接受服务学习推动小组之督导训练课程
2.带领实际服务、反思活动及学生成果发表
3.参与教学助理研讨工作坊
4.撰写「学生个人质性评量表」、「出勤暨督导纪录表」<--我们还需要这个!
(三)修课学生之工作:
1.准时参与服务学习课程
2.各小组每周缴交服务周志一份,上传至服务学习网站
3.参与期初课程说明会及期中、期末反思分享
4.学期结束前每位同学缴交1000字以内心得报告
5.各小组推派代表参加成果发表会
(四)教学助理之遴选:
1.「服务学习(一)」由各学系指派领有研究生奖助学金之研究生或修习完
「服务学习(一)、(二)」之高年级学士班学生。
2.「服务学习(二)、(三)」开课单位为学系者则由各学系指派领有研究生奖助学金
之研究生;
开课单位为非学系者则由其自行指派或服务学习执行小组指派领有工读金
之学生。
(五)课程规划:
1.授课部份:
(1)基础能力研习:2小时,修习「服务学习(一)」之学生应自行至服务学习网站
阅读E-Learning课程,修习「服务学习(二)」之学生由教学助理带领,
修习「服务学习(三)」之学生由开课单位自行规划,於开学2 周内实施。
(2)知能训练:由授课老师视需要规划与该班有关的知能训练0-4小时,
训练资料应与企划书并送「服务学习课程执行小组」备查。
2.实作服务:
(1)每学期实际服务至少12-16小时。
(2)修课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每小组均应有教学助理督导。
(3)实习时间可以利用学期间或寒暑假期间执行。
(六)编组:每小组以15人为原则,但有特殊情况,
可由服务学习执行小组开会审核通过即可开课。
七、教学助理之培训:
1. 培训对象:开设「服务学习(一)、(二)、(三)」学系及非学系,
所指派之教学助理。
2. 培训方式:由「服务学习课程执行小组」统一安排於开学前2周内实施,
培训内容包括服务伦理、团体督导、服务过程的安全问题及带领服务後之反思等。
八、评量与成绩管理:
(一)开课单位应於课程结束後半个月内检附「学生个人质性评量」、
「出勤暨督导纪录表」等资料,由教学助理负责上网登录。
(二)成绩部份送教务处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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