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maris (Dama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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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罗马书第四章
时间Thu Apr 14 15:57:38 2016
4:1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甚麽呢?
4: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 神面前并无可夸。
4:3 经上说甚麽呢?说:「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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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OL注释资料
三、圣经里因信称义的证据( 4:1-25 )
(一)亚伯拉罕因信称义之法( 4:1-12 )
●以色列人以 创 26:5 为根据,认为亚伯拉罕是唯一的完全人
,完全符合上帝的心意,是一个完全的义人。而保罗在此讨论亚伯拉罕
的义,认定他也是因信称义。
1.因信称义,不因律法 4:1-8
(1)若因信称义是上帝的救赎方法,那以色列人所尊敬的祖先亚伯拉罕
又如何了呢?难道他的称义与行为无关? 4:1
● 4:1 应翻译为:「我们肉身的祖宗亚伯拉罕....」。
(2)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可以夸口,因为他靠自己达到上帝的
标准。 4:2
(3)然而根据旧约圣经的记载可知他也是因信称义。 4:3
●经文引自 创 15:6 。
●「算为」:这字在 罗 4:1-25 出现十一次,意思是「算入其帐
内」,可做「断定」或「归为」。
(4)做工的人得工资是他应得的,不算是恩典。
→人达到上帝的标准,上帝本该称他为义,没有恩典可言。 4:4
(5)对於那些没有做工,但是那信靠「称人为义的上帝」的人,上帝要因
他的信(而非行为)称他为义。 4:5
◎要注意的是前面三章已提到,人没有办法靠自己达到上帝的标准。
亦即没有人能用「做工得工资」的方式得救。
(6)引圣经证明因信称义是存在的,而且是有福的。 4:6-8
●经文引自 诗 32:1-2 。
●保罗认为人的义(称义)= 罪被赦免
Righteousness=Forgiveness of Sins
●基督徒的义是「替代」(Substitution)和「被归入」
(Imputed)的。耶稣替基督徒死、基督徒被归入「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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