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twinkle (星烁)
看板JesusLove
标题Re: [问题] 同性恋讨论
时间Fri Jul 10 00:17:26 2015
※ 引述《HoshiRyou (凉)》之铭言:
: 各位板友大家好
: 今天和一位基督徒朋友讨论到同性婚姻问题
: 因为之前看了姚立明的重磅新闻
: 他以基督徒的身份支持同性婚姻立法 引起我的兴趣
: 姚说: 他认为基督徒反对同性婚姻是错误解读圣经
: 支持同性婚姻更彰显圣经所说的爱人如己 同性恋者也该得到他被剥夺的权利
: 然而 我朋友说: 这样解读圣经只会越来越沉沦
: 今天我们尊重同性恋者帮他们立法
: 那麽之後就会有三个人想要一起结婚 或人兽恋 或父女恋
: 这一点的逻辑我有点无法反驳
: 我说: 现在最重要的是要保障同性恋者在法律上的权利
: 例如:临终前能合法地把财产交给心爱的人, 能由心爱的人做为自己法律上的家属
: 人兽恋没有保障的必要 动物也没办法帮人做什麽事情
: 父女恋也不必保障 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家属
: 多人结婚就有点说不上 假设ABC三人 A死了要把财产给BC 若只保障AB C就没了保障
: 但想到要为多人结婚立法又有点不沦不类 肯定是违背圣经不会有解读歧义
: 不知道大家针对这点的逻辑有没有正反方的意见可供参考呢?
为什麽通过同性婚後必须要通过那些婚姻?
你要看的是,他们以什麽样的理由去让同性婚姻通过,
而那些理由会不会导致其他婚姻通过?
这里不是讨论宗教,而是讨论法律的层面,法秩序具有一致性
你不能对待同性恋者与其他族群多重标准
可以去看看首席大法官的不同意见书,已有翻译版
内文也说明的很清楚,他们这样对宪法的平等权重新定义,
最高法院已经没有能够阻挡多人婚姻的理由了
首席大法官的不同意见书
http://goo.gl/eHAnuH1
美国同性婚姻裁决第4天,已有人争取多人婚姻,开始争取他们的婚姻平权
已经上法院开始走司法流程。
称欲比照同性婚姻 一夫二妻求合法化
http://goo.gl/ZvPt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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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3.226.17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esusLove/M.1436458650.A.A3F.html
※ 编辑: startwinkle (220.133.226.179), 07/10/2015 00:19:53
1F:→ teamax: 谢谢你示范滑坡 07/10 00:23
又来滑坡谬误了,请你仔细看看首席大法官的论述
他详细说明了群婚制也相同适用那些通过同婚的理由,那些多数法官通过同婚时
并没有做到区别出两者的不同。
2F:→ bluebrown: 一夫一妻同种族婚表示: 07/10 00:49
3F:→ bluebrown: 而且最高法院一开始阻挡多人婚的理由在哪??? 07/10 00:50
4F:→ bluebrown: 群婚制也适用通过异性婚的理由,那你的区别在哪? 07/10 01:02
我认同首席大法官的见解,如果他们要将基本权利定义成这样,
在使用被这些多数法官重新定义过的宪法平等权底下,那群婚制是应该要通过
5F:→ bluebrown: 平等权哪里重新定义过? 07/10 01:08
同性婚姻并没有被明列在宪法里,那些支持同婚的法官只能采取说是这权利是「隐含」
在宪法的十四修正案,而一夫一妻的法例「未经正当法律程序而剥夺了这种自由」
这些支持同婚的法官的硬凹我觉得蛮神奇的,将一夫一妻制写入州宪法的住民公投,
直接民主,对这些支持同婚的大法官来说不是「正当法律程序」。
其实在美国的历史里,也有人这样滥用宪法十四修正,罗伯兹大法官在内文就有指出:
在Dred Scott v. Sandford (1857)案中,最高法院废除了密苏里州的一条限制奴隶制度
的法例,因为他们认为按照正当程序条款,实质上隐含了奴隶主的基本权利,而那法律
却违反这些权利,因此违宪!
※ 编辑: startwinkle (220.133.226.179), 07/10/2015 01: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