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nosaur803 (同归於一)
站内JesusLove
标题[公告] 关於婚姻法案
时间Thu Nov 28 11:50:01 2013
近来同性婚姻与家庭制度的法案讨论热烈
在此公告本版立场 以止息纷争
一、本版谨遵圣经教导 视同性倾向为罪的结果
二、圣经清楚教导 非同性倾向者也有其他罪的倾向 在神眼中同样为罪人
三、圣经更是教导 身为蒙恩罪人的基督徒 应当以基督的爱面对其他罪人
四、本版反对三大法案 不只因圣经教导 也因法案将带来的社会影响
五、宪法给予人人思想与言论自由 人人皆有权支持或反对法案 但皆无权以言语攻击对方
六、本版非辩论法案与游行正确性的场域 辩论请至他处
本版为基督真理讨论版 并非婚姻家庭辩论版
以上为本版的明确立场 再次重申 反对者欲辩论请至他处
此篇公告起 再有激起辩论的发言 将予以禁言处置
另外 bigbowl 因发言涉人身攻击 禁言一个月
以下为原文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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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nalysis0813:
推文删除
有种当面去跟小小羊讲
只敢在这边阴险的放炮算什麽东西
2F:→ bigbowl:有种人啊 因为觉得自己长太丑不会有女生喜欢他所以去当gay11/28 09:32
3F:→ bigbowl:大学读了好几间转来转去终於毕业 但又因为不适应社会 躲到11/28 09:33
4F:→ bigbowl:研究所里 每天不到别人地盘白目一下就浑身不自在 这种人不11/28 09:35
5F:→ bigbowl:只可怜 还无耻呢11/28 09:35
以上推文我没说是谁
不要崩溃X偶IP 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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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敬畏耶和华,耶和华必指示他当选择的道路。』 诗篇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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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0.126.61.76
6F:→ tecreo:Amen 11/28 11:56
7F:推 teamax:第五点不是在自打嘴巴吗? 11/28 12:01
8F:→ teamax:说明及辩论属於攻击对方,那又何来言论自由的保障? 11/28 12:04
本文未指"说明及辩论属於攻击对方" 而是"反对者欲辩论请至他处"
本版尊重您的看法 但每个版都有立场与版规
您的反对意见可到合适场域发表 於本版发言就请尊重本版立场
彼此尊重才是言论自由真正要保障的
9F:→ tecreo:说明及辩论,并不需要攻击对方,是就事论事 11/28 12:07
10F:→ tecreo:不需在言语语气上做挑衅的动作,而是针对个人对此事的想法 11/28 12:07
11F:推 teamax:可是你说到一半就撤了 11/28 12:07
12F:→ tecreo:做阐述。 11/28 12:07
13F:→ tecreo:楼楼上的回言与我在此文的回覆无关,就不做说明了 11/28 12:08
14F:→ teamax:句末用多说无益,究竟是有心想谈,还是无心想谈 11/28 12:08
上列讨论与公告无关 若再继续将以禁言处置
※ 编辑: dinosaur803 来自: 120.126.61.76 (11/28 12:52)
15F:→ evilcherry:板大你失焦了。现在的主要问题,是针对1130的团体及示 11/28 14:51
16F:→ evilcherry:威活动的态度,而相信对这个活动的态度,和这个组织支 11/28 14:51
17F:→ evilcherry:持的,并不全然相同。支持一件事,并不等如支持一个团 11/28 14:51
18F:→ evilcherry:体为了这件事而大放似是而非,作假见证的言论。 11/28 14:52
19F:→ evilcherry:先撇除基督徒是否必须反对民法972条修正案的问题 11/28 14:54
20F:→ evilcherry:(而事实上板大为此作预定立场亦易有遭人向上抗告之虞) 11/28 14:55
21F:→ evilcherry:但现在与其说反对民法972条修正案,倒不如说反对一个团 11/28 14:56
22F:→ evilcherry:体的行为,而这些行为恐怕并不容易被说成是得见证, 11/28 14:57
23F:→ evilcherry:而仅为投降主义之下的数人头活动。 11/28 14:57
24F:→ evilcherry:板主若果不放宽两点(包括民法972条修正案与信仰的正当 11/28 14:58
25F:→ evilcherry:性,及支持民法972条修正案之团体有否失见证)之讨论, 11/28 14:59
26F:→ evilcherry:本人不排除故作Test Case,以便利由上级处理。 11/28 15:00
但放宽就会产生纷争 是本版不乐见的
既然立场难以统一 那自此起本版全面停止所有与婚姻法案相关法案讨论
不论正反意见 不论发文、转文、贴文、推文 只要相关发言 一律停止
就让社会议题归回社会领域 基督真理讨论版 还是回归圣经真理的讨论吧
27F:推 teamax:我想问 11/28 15:05
28F:→ teamax:对於转录及文章内容对同志部分有不实指控的部分能讨论吗? 11/28 15:06
如上所述
※ 编辑: dinosaur803 来自: 120.126.61.76 (11/29 11:03)
29F:→ ToMoveJizz:一二三是用字面解释圣经的结果吗? 怎麽可以呢?? 11/29 21:34
30F:推 BarBatos:...在这里也能被水桶.... 11/30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