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sindsie (Hallowed Be Thy Name)
标题Re: [问题] 为什麽同性恋是罪恶?
时间Sat Nov 23 00:16:43 2013
兄姊平安,BarBatos平安。
这篇是想对 BarBatos 对经文的理解,做出一些解释。:)
若有误,恳请兄姊指正。
(很抱歉,因为我太罗唆了,写到後来发现内文有点长……。T_T)
※ 引述《BarBatos (力天使侯爵)》之铭言:
: 纯闲聊一下,我没有读过圣经,但是我读过石头丢淫妇的故事..
: 个人对这个故事的理解是,耶稣要告诫人们,如果你也同样会犯相同的(?)错,就不要
: 亟欲去审判别人... 对於这个故事我的想法是如此。
约翰福音八3-11: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
『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
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麽样呢?』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
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
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於是
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
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
『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
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请留意,主耶稣说的是:「你们中间谁是
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而不是:「你们中间谁是
完全不可能会犯相同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这一点很重要,将决定後半段的论述。
请容我对这段经文的背景简单说明一下。
文士与法利赛人,对律法、经文相当熟稔,严守律法,
在当时的人看来,他们是很虔敬的,是义的化身。
但是,主耶稣对於他们,却是丝毫情面不留地大力指责他们假冒为善(太二三1-36),
而他们也看主耶稣不顺眼,多方要扯祂後腿、试探祂,约翰福音八3-11即是其中之一。
怎麽说这是试探?
当时犹太人受罗马帝国统治,并未有政治上的实权。
因此,尽管有人犯了犹太律法上的罪,犹太社群也不得随意凭着他们的律法来处置。
如果用了犹太律法来处置,那便是犯了统治国的罪。
法利赛人当时给耶稣的,就是这种两难处境。
法利赛人的思维很可能是:
如果耶稣说照律法,把妇人用石头打死,那祂会触犯罗马帝国的法律,
而耶稣若要避开触犯罗马帝国法律的可能,回答把妇人放了,
那就是违反犹太人的律法,他们可以指责耶稣不符律法,从祂那边夺回人民的敬仰。
也就是说,不管耶稣的回答是哪一种,他们都可以「得着告祂的把柄」。
请注意,文士和法利赛人都是很虔敬、很奉行律法的人。
所以,如果耶稣当时的回答是:「你们中间谁是
完全不可能会犯相同罪的,
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那麽,那位行淫被逮的妇女大概就立马没命了。
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绝对不会认为自己会犯奸淫——相同的罪。
但是,主耶稣说的是:「你们中间谁是
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对於非常遵守律法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来说,就算他们恨耶稣恨得牙痒痒,
还不至於敢说自己无罪,自然也就不可能拿石头打死那名妇人。
更有意思的其实在後头,主对妇人所说的话。
主问:「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
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妇人说,主啊,没有。
主说:「
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
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这一处较常被注意到的是蓝色的部份,也是基督徒用以自省的重点。
对信徒来说,有罪有误的文士与法利赛人,不定妇人罪也就罢了,
但耶稣是至高的审判者,是在场唯一有资格审判妇人、定她罪的人,竟也不定她罪!
哇!这是多震撼人心的一件事!
定罪是什麽意思呢?定罪,是把罪,确实定下来。
它是针对违反规定的事项,所进行的宣判,而宣判则是为要判刑。
也就是说,这是裁决、是审判。
把罪定下来之前,我们无法确切得知,
自己要为自己的罪,付上多少确实的代价;
之後,我们则是铁定要为自己的罪受相当的惩处。
在这个脉络里,便是要用严厉的律法,来做惩处——用石头丢死。
接着,请留心下一句,也就是红色的部分:「不要再犯罪了。」
这句话里的「罪」指的是什麽?
是一种广泛性的说法吗?如对文士、法利赛人说「你们若没有罪」的那种「罪」?
还是有特定的指涉呢?
这需要退回妇人被抓到耶稣跟前的脉络来思考:她为何会被抓?
因她行淫,犯了奸淫的罪,而文士与法利赛人想利用她来试探耶稣。
所以,这里的「罪」,指的就是「奸淫」。
我要强调的是:耶稣根本没说妇人行淫无罪。
更确切来说,耶稣很明确地说出妇人有罪,
只是,祂不定她罪!不让妇人受严厉的律法制裁。
但是,罪仍是罪。
耶稣并未因试探、因自己生命受到「威胁」,就说那不是罪;
也未因不(忍)让妇人受审判,就说妇人没有犯罪。
既然是罪,就要受审判,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
(这一点,其实是现在的基督徒应当思考的。
当我们偏离了正确的罪观,也就偏离了基督教最根本的教义教导。)
但是,耶稣对妇人说的、做的,
虽令我们感到震撼,却也让我们感到困惑。
祂赦免了她,妇人看似一点都不需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付出代价。
是的,祂的作为何等慈爱,但是,这不禁让我们想问:公义又何在?
难道是妇人就生对年代,可以碰到大发慈心的耶稣,幸运到不需为过错付出代价,
而谁叫我们活该,生错世代,所以得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
自然不是这样的。神是慈爱的神,也是公义的神。
祂有多公义,就有多慈爱。祂有多慈爱,就有多公义。
而公义,其实就在十字架上:
祂在十字架上,代替她承受了应受的惩处,正如祂也代我们承受了神的震怒。
「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後五21)
我们都是有罪的,我们也都不断犯罪,但是上帝差遣祂的独生子,
代我们这些本应死在罪中也不足惜的罪人钉十字架,承受了上帝的震怒,
而我们因信靠祂,而被上帝归算为义。
祂是至高圣洁的神,为完成天父旨意,屈就在与我们同样软弱的肉身之中。
祂活在世间时,需要吃喝休息,也要养家餬口,克尽为人子的责任义务。
祂原是尊贵的,却降卑为人。祂不仅降卑为「人」,还是降卑为「人下之人」。
祂不仅和我们一样饱受肉身限制的苦楚,在世时更无可使身体感到慰藉的物质享受。
面对受钉即将到来,祂也因极大的痛苦,
显露出(我们会认为)软弱的意念,迫切祈求天父挪去那命定的旨意。
祂献上自己,平息了上帝因世人亏损祂荣耀的震怒,用宝血将我们赎回。
我们有多罪孽,祂的宝血就有多珍贵,我们的赎价就有多高。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
就白白地称义。」(罗三23-24)
罪就是罪,不会因为罪人很可怜,就可以辩称为无罪。
如果罪会因为很可怜就变无罪,那便是是非不分了。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去省思的是:
我们要怎麽让人知道他有罪?还有,
说人有罪,就是把人定罪吗?
也许,在世俗的律例是如此吧。
世俗的律例是:当我们说一个人有罪,往往就是要拿这罪的条文来进行惩罚。
但在教会里,却更可能是出於爱心的相互督察。
因为我们深知我们只是受了怜悯而称义,之中没有一人无罪、是义人。
我们也深知,在脱去受罪挟制、因私慾而逐渐败坏的旧人後,
我们虽穿上公义、圣洁的新人了,但仍居住在这个罪身之中,
仍时刻需要留意罪,克死罪。
所以,主内手足需以耶稣基督的教导为原则(见下方补充的耶稣对妇人犯罪的处置),
怀着爱心说诚实话,相互提点那罪,彼此扶持克罪。
: 所以我就想,如果今天绑在木桩上的...是个同性恋呢? 请问耶稣会怎麽做?
: 一、二话不说第一个拿石头丢过去 <- 想也知道不可能
: 二、" 如果你们之中有谁不会犯相同的错,就拿起手中的石头丢过去" <- 也不行
: 我相信绝大多数笃定自己是异性恋的人,绝对不会想去犯跟同性发生性行为的罪,
: 这麽说..绝对也是乱石飞出..
亲爱的BarBatos,
因为你对这段经文的理解有偏误、你写的版本里也少了文士和法利赛人,
所以论述就出岔子了。
耶稣会怎麽做,上面已说了。
这里我只稍做补充。
耶稣对行淫妇人的处置是:
0.不抹灭她的罪
1.不定罪(不用严厉的律法来惩处她)
2.劝戒她:别再犯罪了(劝戒她别再犯当下被点出的罪(克罪))
: 我想表达的意思是,如果今天这个罪,是每个人都有可能会犯的
: 那「或许」大家会有点同理心,因为我们知道我们也有可能会犯一样的罪,
: 就像你我都会行淫啊,如果有那麽一点点的自省,你就会放下手中的石头,是不是这样?
: 但是同性恋..很抱歉,我确定我不是。所以我不会犯他们所犯的罪
: 那是不是这样,我就可以说,你们的行为有罪,会让家庭价值崩坏,会让性解放..
: 等等的话去评判他们?
我觉得这里你有一些概念混淆了。
0.经文的理解(把耶稣说的「没有罪」想成「完全不可能会犯相同的罪」)
1.说罪(把罪说出来)
2.定罪(针对违反规定与否,所进行的宣判,并进行惩治)
3.阐述罪可能导致的後果(一种可能性的陈述)
「同性恋是罪」←这是说罪,而非定罪
「你们……有罪,会让家庭价值崩坏,会让性解放」←这是陈述可能性,而非定罪
: 我会觉得,这之间的攻防论述表达出来的态度就是:反正我是绝对不会犯这种罪,
: 而且犯这种罪的人,是不见容於圣经的...所以我们必须怎麽做云云...
: 嗯..其实我还真的希望当初绑在木桩上的是个同性恋:P
亲爱的BarBatos,这几天读你的发言,
我在心里勾勒出的你,是个不愿见人受欺、愿为人伸张正义的样子。
我想或许正是因为如此,
你会提出这个假设情境:「如果当初绑在木桩上的是个同性恋……」
但是,诚如上头说的,你对那则经文的理解有误,所以整个论述是有问题的,
你的这个「还真的希望」,也就失去了「威力」。:)
不过我觉得你这个假设很有意思,所以我照着这个假设来说明:
如果,当初绑在木桩上的是个同性恋……,
那麽,
基督教的教导,并不会因此有所不同。
请见
路加福音二三39-43:
「那同钉的两个犯人有一个讥笑他,说:『你不是基督吗?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
「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吗?我们是应该的,
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做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就说:
『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
「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当日与主一同受钉的有二人,都是强盗,其中一人讥笑祂,
另一人则是
认罪,并
相信耶稣是上帝,卑微地恳求祂记得他。
未认罪、不认为自己是罪人的那一位,该受什麽惩罚,就受什麽惩罚;
而认罪、相信耶稣是上帝的那位,主则告诉他今晚将同在乐园。
值得留意的是,强盗的认罪,并非只认自己犯的强盗罪,而是自己所有的罪啊!
认罪悔改里的认罪,并非部份认罪,而是全面的。
不是「在所有罪犯中,我认这一部份,不认另一部份」,而是全部、所有!
上帝原先造人是按祂形像,是完美、理想的。也就是说,
我们思想上帝,祂造人的原始形像有多完美、多理想,
反观我们人的现状,就会明白,我们对祂形像的亏损之大,所犯的罪之多。
(可参
#1IYKx71m,johanna在推文,以温柔的口吻,对「罪」原始意义给出了说明)
(就我的理解,在罪观上,新、旧教的看法大同小异)
所以,如果当初绑在木桩上的是个同性恋……
同样的,他若不认自己所有的罪,即使宣告自己相信耶稣是上帝,那也不得赦罪。
同样的,他若认为自己只是部份有罪,即使他说自己信靠了上帝,也不得称义。
罪,是严厉的吗?
或许在世俗的眼光中,确实是很严厉的吧。
不过,朋友,别忘了一件事:
如果我们根本不觉得自己有罪,我们也就是义人了,还需要什麽称义(赦罪)呢?
然而,我们基督徒很清楚明白地知道,自己不可能是义人,只是蒙召悔改的罪人。
我们知道自己并不比其他人无罪,只是因信靠上帝,而领受了白白的恩典。
我们知道自己并不比其他人高贵,成圣之路仍需谨慎保守、相互扶持。
这个认知,不仅来自经上所载的:「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也因十字架、因我们跟随的主基督。
而祂说过:「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2)
朋友,愿上帝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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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华如此说:
你们当站在路上察看,访问古道,哪是善道,便行在其间;
这样,你们心里必得安息。(耶六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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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9.114.88
1F:推 tecreo:AMEN 11/23 00:19
2F:推 BarBatos:你好! 关於那个故事 昨天我在jcboy给的连结里面找到 11/23 00:19
4F:→ BarBatos:不过请容我消化几天再回复感想吧! 11/23 00:20
不急。版上兄姊也应都很乐意回覆你的任何发言。:)
5F:推 startwinkle:推有真理有爱心的教导 11/23 01:36
因为彼前三15啊(眨眼)
6F:推 bigbowl:愿主纪念你的心 11/23 10:07
更愿主的旨意得成,在地里亲像在天里。
※ 编辑: wosindsie 来自: 219.69.114.88 (11/23 11:00)
7F:推 mymaydayya:这篇好 11/23 17:20
8F:推 balloon:推这篇 :) 11/29 00:56
9F:推 sham:写得很好。 12/13 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