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c22 (请Tico联系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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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基督教对"被害人告加害人"此事的态度是?
时间Mon Mar 4 20:46:57 2013
※ 引述《jdcbest (杀生为护生 斩业非斩人)》之铭言:
: ※ 引述《hc22 (请Tico联系我 谢谢)》之铭言:
: : 请问
: : 基督教对"被害人告加害人"此事的态度是怎样呢? 理由又是怎样呢?
: : (不适合慕道者答, 谢谢)
: : 因为我身边有的教徒说这不是符合基督教信仰的公义,有的教徒说这样才能彰显公义,
: : 说法刚好相反所以使我非常困惑!
: : 感谢解答!
: 是否提告, 若从圣经来看, 要视个别事件情形及被害人是否是基督徒而论.例如:
: 一、若基督徒是为个人利益而告,圣经并不赞许。圣经经文参考:
: 马太5:38~
: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 但是我告诉你们,不要抗拒恶人;反而无论谁打你的右脸,连另一面也转给他。
: 那想要告你,要拿你里衣的,连外衣也让给他;
: 无论谁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 但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 你们就可以作你们诸天之上父的儿子;因为祂叫祂的日头上升,照恶人,也照好人;
: 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 罗 12:19
: 亲爱的,不要为自己伸冤,宁可给神的忿怒留地步,
: 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 林前6:6
: 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的人面前。
: 你们彼此争讼,这已全然是你们的失败了。
: 二、若是为传福音等因素被诬陷而提上诉,圣经并不阻止。参圣经使徒行传24~26章。
: 三、若是为管理百姓,圣经允许有诉讼制度。参圣经申命记17,19章...等。
请问这边^^^^^^^^^^^^^^^^^^^^^^^^^^^^^^^^
可是却不同意为个人利益而告, 所以大概意义是指现行社会中刑法非告诉乃论的
其实是被支持的罗!
(因为非告诉乃论类的刑法原意为保卫百姓之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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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0.242.94
1F:推 dinosaur803:这个问题其实不那麽简单 我这两天会找时间回覆~ 03/05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