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nana (霜之哀伤....)
看板Jeremy_Lin
标题Re: [篮球群组公告]最近新增严禁事项
时间Sun Jan 27 00:22:26 2013
由於这是我刚刚在组务看到的文章
这是截取自台湾网路学术(TANet)规范的规定
主要应该是商业营利问题
以下是这规范的延续
十、连线单位应要求其使用者尊重智慧财产权,并不得为下列可能涉及侵害网路智慧财产
权之行为:
(一)使用未经授权之电脑程式。
(二)下载或重制受着作权法保护之着作。
(三)未经着作权人之同意,将受保护之着作公开於网路上。
(四)任意转载电子布告栏或其他线上讨论区上之文章。
(五)其他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财产权争议之行为。
十一、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各级管理单位得限制或暂时中断连线单位或使用者与台湾学
术网路之连线:
(一)违反相关法令或本规范之情事者。
(二)涉及国家安全者。
(三)为配合司法机关之调查者。
(四)为阻断不当或不法行为存续或扩散者。
(五)更新、迁移网路设备,测试、维护或检查网路及相关系统者。
(六)不明原因非中断不足以排除网路障碍者。
十二、台湾学术网路使用者违反本规范之行为,依所属单位规定处理。
台湾学术网路管理者利用职务违反本规范者应依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前二项违规行为如涉及不法情事者,除须受到行政处分外,并应自负法律责任。
目前有施行上的难度,虽然商业营利目前来说是有规范的
但是一般来讲是采取较被动的处理方式
毕竟要动大刀 影响甚钜
而且并没有客观规定,
像是部落格业者本身在连结过去时所设置的广告,算不算商业营利。
因为并不是部落客本身所提供的广告,而是业者本身利益需要的广告等
这方面都有很大的争议,所以目前依照现况,我会跟三位板主讨论一下问题
在回报组务...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9.235.52
1F:→ mico409:那以後Lin的高光怎麽follow Q__Q 01/27 00:57
2F:推 iswearxxx:只要是Youtube的影片 应该就可以贴 01/27 01:00
3F:→ snowwof:可是水管也是有广告 01/27 01:03
4F:→ mico409:Youtube的广告才凶勒 就是靠广告来赚的啊~ 01/27 01:04
5F:推 tsukirit:我觉得这太扯 乾脆禁止叫人google了,最大网路广告商 01/27 01:10
6F:→ mico409:改用低调码 这样会有争议吗~~~ 01/27 01:11
7F:推 iswearxxx:可是上一篇说Youtube可以(?) 01/27 01:13
8F:→ mico409:楼上那个是版权没问题的 但是版权有问题的 就不能随便po~ 01/27 01:15
9F:推 snowwof:如果范围那麽广.....那网路使用自由有点开倒车了 01/27 01:15
10F:→ mico409:像Lin的高光剪辑 本身影片的来源 是否有官方授权 01/27 01:16
11F:→ mico409:这就是个问题啦~ 01/27 01:16
12F:→ snowwof:(四)任意转载电子布告栏或其他线上讨论区上之文章。 这个 01/27 01:18
13F:→ snowwof:不就打死一堆外絮和陆闻及台媒文 01/27 01:19
14F:→ iswearxxx:上面说水管有官方把关所以没关系 01/27 01:19
15F:→ mico409:这个搞到後来一定是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01/27 01:22
16F:推 VieriKing:我觉得,这跟本应该组长群先想出合理的办法,不是丢给底 01/27 02:24
17F:→ VieriKing:下的版主自己弄到死,非常不负责任 01/27 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