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12872 (苦逼新米(′・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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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捷星成田飞桃园机上置物被误拿走
时间Sun Apr 23 12:06:17 2023
手机发文,若排版伤眼请见谅
有许多版友对於「误拿」行李是否构成窃盗的部分有疑惑
针对几篇文章里所述的情形简单分析如下:
一、窃盗罪的构成要件:
(一)法律规定
刑法第320条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窃取他人之动产者,为窃盗罪,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罪处罚未遂犯」
刑法第321条
犯前条第一项、第二项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六、在车站、港埠、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陆、空公众运输之舟、车、航空机内而犯之。
「本罪处罚未遂犯」
(二)法条分析
法条没有规定怎麽样的行为算是「窃取」
依照法院稳定见解,窃取的行为分成两个阶段:
1.破坏别人对物品的持有状态
2.建立自己对物品的持有状态
白话来说,原本这个东西在你的实力支配下,有别人
(1)破坏了这个状态,而且
(2)转移到他的手上。
对於行李这种用手可以直接拿走的东西,
这两者常常是同时发生的,所以这两者的差异在这边省略不谈。
(三)主观意图
另外,法条里还规定了「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这个会影响「把自己的东西偷回来」的行为,但在这里也不是很重要,省略不谈。
(四)窃盗的既遂跟未遂
原则上,只要犯人把别人的东西「拿在手上、收入包包」
当下窃盗就已经既遂了,就算当场被阻止、拦下,也不影响这个认定。
也就是说,以版友提到的这几个例子,把别人的免税品或托运行李拿在手上,通通都构成加
重窃盗。
(五)结论:在飞机上或机场行李转盘故意拿走别人的行李,直接构成加重窃盗既遂。
二、针对几篇文章底下推文所提到的问题简单分析
Q1台湾有管辖权吗?
A1有的。飞机降落在机场时,就处在我国领土上,
纵使人员还没入境,那也是入出国管理的问题,而不是犯罪地的问题。
Q2如果对方主张「误拿」怎麽办?
A2简单来说,要看各种情状下有没有「误拿」的可能性
如果是机场免税袋,而且在飞机上放在一起,
或像某些版友提到的「帮团员一起拿」,主张误拿是有可能的。
反之,如果是隔很远的袋子(就算是用机场免税袋装),
或根本就是不同袋子,甚至是有贴姓名条的托运行李,那要主张「误拿」的空间就很有限了
。
(以我个人的见解,会认为托运行李不存在误拿的状况,
因为有明确的姓名标示,而旅客有检查行李是否属於自己的义务)
Q3窃盗是公诉罪?
A3正确来说是「非告诉乃论之罪」,就算犯罪被害人没有提出告诉,检察官还是可以主动侦
办。但大部分的情况下,窃盗这种财产犯罪
如果东西还给被害人并达成和解,有机会换到缓起诉或缓刑(不用关,可以申请良民证)
然而,日本的入境卡上犯罪纪录填写栏会要求你把缓刑的纪录也写进去(至於会不会诚实填
写是另一回事)
Q4报警会很麻烦吗?
A4原则上,除了航警当下做一次笔录以外,送到地检署检察官会再传唤一次,但就这样。
对於外县市的人来说要跑一趟桃园可能有点麻烦吧。但技术上来说这个「麻烦」可以纳入和
解条件
因为可以易科罚金的前提是「被判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窃盗法定刑6个月以上,几乎等於确定要进去关,除非获得缓刑
而法院判处缓刑的前提是「与被害人达成和解」。
取之於日旅,回馈於日旅,祝大家出国都能玩得愉快
真的遇到这些破事也可以对处理方式有一些基本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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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72817 : 感谢分享 04/23 12:08
2F:→ aiko6576 : 可是你还是没有回覆到 日本航空公司有责任在尚未报 04/23 12:15
3F:→ aiko6576 : 案(甚至是报案但是台湾警方未发函)时提供监视器吗 04/23 12:15
4F:→ aiko6576 : ? 04/23 12:15
5F:推 TSMCfabXX : 推 04/23 12:21
6F:推 DiMammaMia : 今天搭长荣入境羽田 行李转盘有两位Ana空姐举牌提醒 04/23 12:29
7F:→ DiMammaMia : 要对行李条码 我拿的时候她还跑来确认我的行李条 第 04/23 12:29
8F:→ DiMammaMia : 一次遇到不过这样不错啦 04/23 12:29
9F:推 angelae086 : 推 04/23 13:07
10F:推 liliana07 : 感谢分享 04/23 13:07
11F:→ dodothink : 我觉得机场加强宣导会被关这件事,就可以大幅降低 04/23 13:37
12F:推 mjmotown : 推 04/23 13:44
13F:推 imlavender : 推。法条来背一下,不幸遇到现行犯三宝应该很好用 04/23 14:19
14F:推 dean1990 : 不论如何反正就是报警提告,不成罪也让犯罪嫌疑人 04/23 14:24
15F:→ dean1990 : 知道他这麽干至少得花时间跑地检署甚至还得花钱谘 04/23 14:24
16F:→ dean1990 : 询律师 04/23 14:24
17F:→ dean1990 : 证明意图或故意不容易,但总之就是增加对方做这种 04/23 14:26
18F:→ dean1990 : 事的成本,自然而然就会减少这种行为 04/23 14:26
19F:推 ethereo : 04/23 14:52
20F:推 saikiyuuji52: 主张他误拿的,时间过那麽久也没打算归还,就改送 04/23 14:58
21F:→ saikiyuuji52: 他一个侵占 04/23 14:58
22F:推 kanna5566 : 谢谢解说,希望大家都不要遇到 04/23 15:32
23F:推 james9090 : 补充Q4,加重窃盗判最低刑度6月还是可以易科罚金, 04/23 16:06
24F:→ james9090 : 以上以下以内是有含本数的(刑法第10条第1项参照) 04/23 16:06
25F:推 windwingss : 推荐这篇文章 04/23 17:02
26F:推 tio2catalyst: 感谢分享 04/23 17:04
27F:→ adort : 乾脆以後行李标签贴纸跟卖场一样加入晶片 04/23 17:05
28F:推 candyheart : 感谢分享 04/23 17:16
29F:推 applewarm : 推 04/23 18:00
30F:推 xinsuo : 感谢分享 祝您顺利 04/23 18:42
31F:推 flutter8 : 好欸大感谢这篇QQ 04/23 18:42
32F:推 APNA : 好文推 04/24 00:05
33F:推 fenda : 感谢 04/24 11:51
34F:推 LTpeacecraft: 这种可能误拿的免税品,建议还是放在前座位下,不 04/24 13:05
35F:→ LTpeacecraft: 然跟冒失鬼或惯窃犯计较的成本很不划算。 04/24 13:05
36F:推 alcokkk : 推专业! 04/24 14:10
37F:推 screenwriter: 谢谢分享 04/28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