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ogyou (自己的人生)
看板JapanStudy
标题Re: [问题] 报考交流学会考试
时间Tue Dec 26 22:39:08 2006
※ 引述《luluzy (要小花LYCEE的请找我$230)》之铭言:
: 可是包括我在内(交换学生)
: 我的同学 学妹们都是2月回国 6月就考试唷
: 顺带一提 我是2/28回国的
: 并且有考上
: 因此规定并没有那麽严格
是没有那麽严格还是主办(审核)单位没有查证?
如果有明文规定
但是是因为主办(审核)单位的疏失造成有人没有遵守规定却领了奖学金
这仍然是不合法的吧
那如果有人依此提出检举
违反规定的人是不是可能会面临停止发放奖学金甚至要把已发放奖学金归还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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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66.115
1F:→ jbfc:根本就没有不合法的问题。这个议题证明了很多人还不懂得阅读 12/26 22:59
2F:→ jbfc:报名简章。 12/26 23:04
3F:推 kogito:反正考试会检查护照 让爱烦心的人自己去烦心即可 12/26 23:08
4F:推 frogyou:有规定不就有是否合法的问题吗?没规定的话就可以不用讨论 12/26 23:39
5F:推 tatsumi:那个规定是复试前要住满六个月 所以你不用多想 12/26 23:50
6F:推 frogyou:那就是有人违反规定................. 12/27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