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ily212 (Minyan)
看板Jacky
标题娱笑四方:实力派不好当
时间Mon Feb 20 22:48:34 2006
from 学友热!
发表者: 流星 於 2006-02-20 09:41:08 (62 人阅读过)
南洋商报>>e专栏2006/02/19 (on 12.3 SWL)
●蒋四十
实力与偶像派之区分,我一个朋友经常搞笑,他的经典名句是:因为我长得好看,所以就
算我有实力,他们也把我归为偶像派。
一语以蔽之,偶像派给人的印象是只要站在台上给大家看一看,粉丝就很高兴;实力派却
是做了九分半,剩下的半分如果因客观因素交不足“货”,是会被批评的。
像公认的实力派张学友,他去年12月3日在台湾演出《雪狼湖》,因噪音沙哑,事隔两个
月後竟被指影响公众权益,台北市消保官在接到20宗投诉後,要求主办单位赔偿。
这里头恰恰就说明了实力派不好当。
我们都知道,所谓人气偶像,他们台上一摆,观众就开始尖叫,叫到我们听不清楚他们唱
讲什麽唱什麽,加上一些偶像语音不全,懒音连连,谁介意过他们有没有交足货?有没有
人向偶像索讨过任何形式的“赔偿”?
广东人说:“同人唔同命,同遮(伞)唔同柄”,大概就是这样吧。
虽然蒋四十平时也十分强调消费人权益,但看了这则新闻还是替张学友不值,同时联想到
以後演唱会门票後面可能会在“不能现场录影录音”条例下面多加一项:
“不能就演出水准因素,向主办单位索偿”
舞台演出在某一个程度上和媒体事业相同,有时也讲究良心,而且打出来的是自己的招牌
,没有人会故意砸自己的招牌。
所谓噪音沙哑,所谓表演失准,最难过的是当事人,这次索偿如果设下前例,我们是不是
在鼓励主办单位为免失准,准备随时播放原声带,让演出者站在台上作对嘴演出就好了?
所谓的“咪嘴”,可以确保演出效果良好,很多偶像派有在做这样的事,我们要吗?
演唱会应该就是要看最真的演出,演得不好,有良心的表演者比谁都难过,我们为什麽不
放过张学友?
如果真的要赔,蒋四十倒觉得一些演唱会主办单位胡乱划位元,连天不吐山顶处或根本看
不到舞台的视觉斜角位置都拿来卖,这种才要索偿吧?
--
推荐这篇文章(=‵′=)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28.212
1F:推 aaat:最後一段说的真好 02/20 23:06
2F:推 AreTheyYou:唉~~...默默推好了= = 02/20 23:43
3F:推 orlando71:要求赔偿的人不能替对方着想 02/21 00:24
4F:推 kay716:最後一段说的真好....推啦 02/21 00:48
5F:→ SRBK:卖相好的...躺着赚最快XD 02/24 11:05
6F:→ SRBK:自觉雪狼湖里的气力是件容易事的...烦请登台上演<(_ _)> 02/24 11:05
7F:→ SRBK:很多凡人看到演唱会的人山人海~早就吓得双脚发软了吧OTz 02/24 11:06
8F:→ SRBK:只会结果论的家伙...一定不是学友的死忠粉丝(笑) 02/24 11:07
9F:推 SRBK:不过歌神的信徒海内外比比皆是~华人之光 光耀众生^^ 02/24 11:10
10F:→ SRBK:不差那几只 市井小民(笑) 02/24 11:11
11F:→ SRBK:论歌技 胆识 演艺 爱心 经验~能与学友并驾齐驱的 不多了... 02/24 11:12
12F:→ SRBK:但岁月不饶人 江山代有才人出~学友继往开来 承先启後^^b 02/24 11:13
13F:→ SRBK:再耀眼的巨星 也有谢幕之时...但学友本身就是"不老的传说"^^ 02/24 11:15
14F:→ SRBK:无论时空更替 "张学友"三字=爱是永恒&爱下去 T~Ta 02/24 11:16
15F:推 SRBK:学友加油~歌神最赞!我永远支持你... ToTb 02/24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