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acerabbit (再也找不到...)
看板Jacky
标题Re: [情报] 一路上有你~~~追加2首MV~~再一发超经典
时间Sun Dec 25 02:12:17 2005
利用BT、Emule等P2P(点对点)传输软体下载及上传他人着作法律效果之说明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94年4月
按BT、Emule为新一代的P2P(点对点)共享传输软体,依其设计的功能,每个使用者在利
用此软体下载他人着作的同时又可支持别人下载,因此,「下载的人越多,速度越快」(
例如使用BT软体传输电影最快仅需5分钟,即可完整下载一部电影),此一特性,使BT软
体推出以来成为网路上资料交换相当受欢迎的工具。
我国着作权法为配合数位科技发展及国际公约的要求,对於着作财产权人除既有之「重制
权」等权利外,已明文增加赋予「公开传输权」。
如果民众利用BT软体,任意自网路下载
图片或影片等着作,因该等软体之特性在於下载的同时可以支援别人下载,故任何下载(
即重制行为)动作可能同时构成传输(即公开传输行为),虽然此种传输动作并非民众所
能控制,且每个人事实上只传输着作之一部分,惟此种以多数人共同完成之公开传输行为
,仍属一个共同公开传输他人着作权之行为,如权利人依法告诉,该多数人均有共同负担
法律责任之可能性。易言之,民众自己利用BT软体,自网路下载而同时构成公开传输他人
着作之行为,虽不是以架设网站供人大量下载之侵害方式,惟此等网路上之重制与公开传
输行为,成立合理使用之空间相当有限,仍会造成侵害着作权人重制权及公开传输权。至
於网路上流传「BT下载者不构成违法…」之讯息,与上述说明不符,应予厘清指正。
按於网际网路无远弗届,利用他人着作的行为,影响深远,除着作权法已明文规定合理使
用外,成立合理使用空间相对有限,构成侵害着作权的可能性极高。故智慧局呼吁民众应
避免於网路上任意下载或交换他人着作,以免误触法网。
http://myurl.com.tw/i46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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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知道版友是好意...
可是,低调一点比较好喔!
这样可是违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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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5.47.25
1F:嘘 AreTheyYou:呼~~低调低调!!! 12/26 13:01
2F:→ Tribiani:低调之余告诉大家,可以用驴子下载喔 12/26 14:37
3F:→ Tribiani:请用简体字搜寻张学友,有超多意想不到的收获~低调低调 12/26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