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ling (蓝色精灵)
看板job1111
标题[求才] 国立台北大学法律系诚徵博士教师
时间Tue May 19 21:57:34 2009
资格条件:
一、共同条件:
1、博士以上学历(95至97学年度毕业者优先考虑)
2、待遇:月薪44,000元。
3、雇用期间:自98年7月1日起至99年6月30日止,或自98年8月1日起至99年7月31日止。
4、检附资料:
(1)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影本(国外学历需附外交单位验证之影本及公证之中译本)。
(2)履历表附2寸近照。
(3)自传及简历。
(4)代表性、着作或作品集。
(5)可开授之课程大纲与教材资料(至少列举3门)
(6)其他经历相关证明文件。
5、身心障碍者及原住民族人士亦欢迎报名。
二、个别条件:(各用人单位所需名额、专业领域及协助课程)
法律学系:3名
1、拟进用博士教师协助之教学课程,为本系发展规划目前尚缺人力教授之课程或修课人
数过多之课程,说明如下:
(1)研究所(硕、博士班):法学外文课程。
(2)大学部(学士班及进修学士班):
※基础必修:民、刑法总则、宪法、法律伦理学、性别与法律、法学英文、民法亲属、民
法继承…等。
※专业必选修:民事诉讼实务、英美法导论、法国法导论、商事法暨公司法总论、法学方
法论、家事审判法、拟制司法书类、银行法、企业并购法、租税法、国际贸易法、金融法
、刑事诉讼实务、专利法、商标法、非讼事件法、地方自治法专题、立法程序与技术、刑
法专题研究、经济刑法、英美契约法、少年事件处理法、监狱学、信托法、强制汽车责任
保险法、性别平等与法律专题研究、民法方法论专题研究、欧洲联盟法、实习法庭…等。
(3)支援外系课程:民、刑法概要,商事法…等。
2、协助办理系院教学及学术发展相关事务:协助指导论文撰写、课业辅导、教学相关计
画之撰拟、协助学术研讨会之筹办等。
其他:
1、新进人员须纳入差勤系统,寒暑假期间亦需上班。
2、上班时间原则为周一至周五,教授进修学士班课程者,得视实际情况安排於周六、日
(依各用人单位规划上班时段,每日至少须足8小时)
3、新进人员由系(所、中心)教评会办理审查,并不为其办理教师资格送审。
联络方式:请於98年5月21日前(邮戳为凭)检具履历表正本、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
文件影本,迳寄本校人事室施小姐收,邮寄地址:237台北县三峡镇大学路151号,信封请
注明应徵「法律学系」博士教师职务,经用人单位初审後,合者择优通知参加甄审,未获
通知参加甄审者恕不退件或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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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8.13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