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brisDirac ( ˊ_>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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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询问此次进口邮包免税相关问题小整理
时间Tue Mar 18 22:23:17 2014
有在e-shopping板 同样回过P大的文(同样内容)
但是因为在那边没得到解答 所以来这边问问看...
※ 引述《partytime (放 空)》之铭言:
第 十二 条
自同一寄递地寄交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之邮包物品,次数频繁者,
不适用本办法关於免税之规定。
前项所称次数频繁,指於三十日内邮寄物品二次以上或半年内邮寄物品六次以上。
国外同一寄送地址 +同一收件地址 or 同一收件人
三十天内2次(含2) or 半年6次(含6)
无免税额度3000元台币可使用.
我的疑问是
如果我同一个收件地址 在30天内收到第二件(和更多)来自"不同"地址的邮包
(不同商店、不同集货点etc)
就不会落入这一条 每件都可以有3000免税额这样?
因为我对这条的解释觉得有点奇特...
解释1. "同一寄递地寄交同一地址" 或 "同一收件人"
=>就算出货地址or收件地址不同 只要同一收件人(拼音相同也中招?!)就会被课税
解释2. 同一寄递地寄交 "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
=>在出货地址相同的状况下 收件地址or收件人相同(拼音相同又中招?)就会被课税
由partytime大的文章来看似乎是解释2
那我只要避开同一个出货地址 就不会落入第十二条的范围内?
也就是 第12条看起来前提是同一寄出地
那麽假设一个状况 所有包裹价值都未满3000
有A地址发送的 B地址发送的 C地址发送的(以下略) 都在30天内送到我家
这样我是每件都可以免税 或是B开始的都直接照着invoice不管多少钱都课税?
希望这问题没有太白痴 先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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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34.187.6
1F:推 kerom :应该是看运气,而且可能实际做法未必这麽严格 03/18 23:47
2F:→ kerom :从二月初到现在,在ASOS买了将近10次,金额早超过规定 03/18 23:50
3F:→ kerom :都寄到同地址,尚未被课税 03/18 23:51
4F:→ kerom :反正被课税就当作诚实纳税,没被课就当作赚到了 03/18 23:51
5F:→ partytime :回答我的人员说法就是解释2 就是看出货地址 03/19 00:34
6F:→ partytime :你若有疑问 就打去相关单位问 应该会比较正确 03/19 00:36
7F:→ juangyh :我也是买很多次 甚至连该克的都没中 没严格执行吧 03/19 14:21
8F:→ TabrisDirac :只好多多累积人品了XD 感谢各位 03/19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