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baway (迎接新挑战)
看板IntlShopping
标题Re: [判决] IntlShopping板 Go1Buy1 v.s gibaway
时间Sat Dec 28 01:02:09 2013
※ 引述《smart1988 (苍海一村民)》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L_ShoppingMa 看板 #1IkkNbg0 ]
: 作者: smart1988 (苍海一村民) 看板: L_ShoppingMa
: 标题: [判决] IntlShopping板 Go1Buy1 v.s gibaway
: 时间: Wed Dec 25 22:04:18 2013
: 申诉案由:11/26 Go1Buy1 □ [申诉] 申诉国际购物板版主永久水桶处份
: 申诉人:Go1Buy1
: 被申诉人:gibaway
: 申诉诉求:撤回终身水桶判决
: =========================================================================
: 判决结果:
: 1.建议撤回永久水桶并改判较轻之惩处
: 2.修订现有板规第三条
: =========================================================================
: 判决主文:
: 根据看板 IntlShopping 板规 #1Hy1K29A (IntlShopping):
: 三、文章内容限制
: 3.禁止一切代买代收代标广告文。
: 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放置任何宣传非官方品牌官网的广告。
: 如提供官网优惠,请附上官网优惠网址。
: 范例1:GPA现正五折特价中 来源:www.gpa.com/discount
: 范例2:SAOS现在买一送一 来源:www.saos.com/BOGO
: 范例3:XX代买开幕周年庆,代买费只要X% 请加FB粉丝团:XX代买
: 范例4: OO代收一次只要收费50 请查询OO代收
: 以上范例1及2本板规允许,范例3及4本板规不允许。
: 违者一律劣退外加终身水桶不另行告知。
: 板主认定该文章为广告文,这是OK没问题的,
: 因为板主并非神,无法一眼就看出该文章究竟有无广告之事实行为,
: 但基於使用者已提出其并无代购方面之业务担当,
: 组务认为板主这边或许能够适度地减轻刑责。
: 另,因板规三-3目前之说明易使人认为只要不是真的要代购,
: 那麽放上网址也可以,诸如此类的,事实上第一时间组务也是误认了,
: 希望板主加强本条板规之文字叙述,以杜绝未来可能发生之相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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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关於针对Go1Buy1终身水桶申诉案,小组长的判决
以下是我身为板主依照小组长的判决作出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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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决结果逐项回应
1.建议撤回永久水桶并改判较轻之惩处
这一点我不会改变原先判决
原因条列如下:
一
小组长的判决使用的字眼为"建议"
再去信询问过小组长後,小组长给的回应如下(原文不变直接贴上,仅上色以做区别)
组务将减轻判决的裁决权交於板主手中,仅采建议方式并非强制作为
因此并无需要异动之处
是故本判决并无"必须"改判之强制性
二
本人上任前,国际购物板最令人厌恶的就是迷路的代购广告文
大家应该也都认同在本板不得有营利行为
何况PTT不是没有合购板,不是没有代买板,不该让此板沦为广告充斥的板
我上任前的政见就是要杜绝广告文,修改的板规也针对广告文处以最高惩罚
目的就在於吓阻不长眼的广告文入侵
板规制定後到正式上路的这段期间,我相信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广告文退散
当然一定会有人违规,但对於不看板规的违规使用者,我认为没有什麽情面好讲的
三
重新检视Go1Buy1的文章
文章内容确实没有任何代买的广告字眼
问题就出在於,该篇文章内另外出现Go1Buy1的网站
里面则是充满了各种代买讯息
这里面有几个问题
第一个,
如果这个是个人部落格,但是这些广告是系统商自己加上去的
比如说用了无名小站,但是旁边有一些奇摩内嵌的广告,这个可以说是非战之罪
但是本案完全不是这麽回事,该使用者提供的网址就是一个代买平台
而该使用者的id还刚好就是这个网站的名称
分享的方式有很多种,直接贴一篇单纯的BBS文章不是很正常的分享文吗?
这种行为模式只能说是司马昭之心。
第二个,
如果这种模式可以规避板规禁止广告的规范,
那往後是不是也可以分享其他代买的粉丝团内的优惠文章?
反正只要说明,该使用者只是这个粉丝团的粉丝(或是小编),没有再接触代买的业务
也不用举证,反正该使用者说了算。
此例一开,往後只会造成管理上更多的紊乱。
四
Go1Buy1的申诉文中提到,他希望可以分享更多的优惠讯息给大家
这点我前面已经提过,如果要分享,不含任何站外非官方连结的分享文
并不会减低这篇文章的分享效果
但是偏偏要写在一个摆明就是代买平台的网站上
再来说自己只是编辑,跟这些代买没关系,也不从事代买业务
那我只想问一句,各位在捷运站看到的广告看板,
这间广告公司有在卖房子?本身有开银行?有在办周年庆?
如果以上的答案是都没有,那广告公司的看板就不叫广告看版?
广告公司的行为就不叫广告?
别逗了。
五
板规三-3是针对各种形式的代收代标广告文
小组长也认同本人裁定该文为广告文并无不妥
故适用该板规无误。
基於以上,该判决不变
2.修订现有板规第三条
在此重申,本板禁止的是各种形式的代买代收广告文
从来没有禁止过分享其他网站的优惠文
这种优惠文算不算是广告文?当然算广告,但他不是代买代收甚至是团购广告
范例只是提供判决方向说明
并不表示只限於要发的文像范例3或4的文章才算是违规
不过为避免往後再有使用者有疑虑或是拿范例做文章
该板规将多修正一句: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於上述范例。
修正文将另行公告发布。
以上如有问题或有疑虑,欢迎大家讨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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