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ixwang (one night in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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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停止开放商业行为说明
时间Mon Feb 9 00:20:35 2009
看了很多人对版大禁止ppb的交易的发言後,认为绝大部分
都是一些自身一知半解甚至可以是说无知的理解,看来真的很啼笑皆非
本发言不是代表支持与不支持的立场,因为关於法律的问题
不是你支持就需要守法,你不支持就可以违法
所以以下是本人看了一些谬论後的感想
1.关於有人建议开放投票,来表决是否要禁止
这点我觉得很可笑,因为你想要修改法律的规定,不是来
ptt投投票就有效,如果真的要改法律,你可能要思考往
"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的方向思考,不过我国的人民目前都没有
创制的法源可以进行,所以可能去搞公投还比较快
2.再者,无论是I大 or N大这两位本区的板主本来就有维护本区的
秩序与制定规则的权力,人家已经开了一个新区域可以让大家交易ppb
竟然有人还提议投票,这真是一种反客为主不知所云的意见
3.还有人说法律的发展总是落後於现时情况,这点我同意
要不是这样,你我怎麽有麽多漏洞可钻。而且即使落後,也不代表
可以合理的违法
4.最简单的一点,我也很想问问这些一直反对的人。撇开自我的方便与习惯问题
哪天真的出了事情,谁负责?这个问题怎麽都没有看到有人跳出来说
他可以也有能力负责,只会一昧的反对
5.更可笑的是,还有人把N大找到的相关法律知识在进行自我解读
就像圣经的解释工作是属於神职人员一般
如果你真的很喜欢解释法律并且要让你解释出来的意思真的能被相关单位认同
那你最好要有一个身份,那就是中华民国大法官
如果以上的发言方式又触怒了某些人,也许你得看看你是不是我提到的
以上5种情形之一
千万别把别人给你的方便,用久了就觉得理所当然而越来越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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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3.14.25
※ 编辑: anixwang 来自: 220.133.14.25 (02/09 00:25)
※ 编辑: anixwang 来自: 220.133.14.25 (02/09 00:26)
2F:→ fungicide :N大一开始说灰色,後来更正我也没话讲,你喜欢骂,就骂! 02/09 12:58
3F:→ fungicide :版主辛苦了,如果一开始说明让我能了解,我也不会这样 02/09 13:00
4F:→ fungicide :在此跟大家说抱歉! 02/09 13:01
5F:→ fungicide :我理亏所以删文了,也说了抱歉,你还要发文骂,真感谢! 02/09 13:52
6F:→ fungicide :也有其他人推文跟我一样的问题啊!去看看吧! 02/09 13:54
7F:→ anixwang :自己无知还怪别人没说明清楚,这算哪门子的逻辑 02/09 20:35
8F:嘘 fungicide :对啦,你最懂啦!我问的是决策过程!N大也不是一次就说 02/09 21:31
9F:→ fungicide :对,也是更正过啊!你最了不起啦! 02/09 21:32
10F:→ anixwang :呵呵,看你到这样的反应,真不知道该笑还是该摇头 02/09 22:19
11F:→ anixwang :让我想到华人之光周星驰之名作-九品芝麻官中一段剧情 02/09 22:20
12F:→ anixwang :我只是在这里回应我的想法,没有指名到ID,竟然会有 02/09 22:21
13F:→ anixwang :人跳出来跟我抬杠~还把自己搞的里外不是人辛苦你罗 02/09 22:22
14F:→ anixwang :唉~我看本文寿命有限,可能又将被删文了 02/09 22:23
15F:推 swhite :这有啥好吵勒 去申请个 PPB版不就好 02/09 22:52
16F:嘘 Hoshinomai : 02/13 05:42
17F:推 vicwk : 02/22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