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wk (Victor)
看板IntlShopping
标题Re: [抱怨] 我被坑了好几万块.....>_<
时间Thu Aug 9 12:18:17 2007
※ 引述《megusa (meg-usa美国免税代买)》之铭言:
: 我的疑问是,如果当初卖家已经在网页上注明了
: 「选择一般寄送方式者寄丢盖不负责」
: 表示有其他的邮寄方法是可以追踪、卖家会负责的;只是买家没有选择这种
: 那买家自己选择了一般寄送方式,东西遗失了,为什麽还能告诈欺啊?
根据原po以下的文字.
: 本人在6月13日委托买对股份有限公司代购一件我在美国Ebay得标的物品(价值美金$1240
: 含邮,我预付了NT$29000,等东西到了再补给他们一万多元),当这家公司用Paypal付费後,
: Ebay卖家提供了一个USPS的追踪编号,也显示说东西在巳经收到。但到现在我却收不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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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初选的应该是可追踪的邮寄方式.
感觉整件事情是,委托的这家公司的收件或代收出了问题,所以消费者不
愿付尾款.於是该公司就扣押另一个相关的购买物品,以作为谈判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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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2.18.90
1F:→ Nafusica:所以需要买方提供到底是寄到哪的讯息... 08/09 12:29
2F:→ Nafusica:邮局递交一定要签收,签收资料一查不就知道了? 08/09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