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rrier127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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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抱怨] 我被坑了好几万块.....>_<
时间Wed Aug 8 15:46:28 2007
: 本人在6月13日委托买对股份有限公司代购一件我在美国Ebay得标的物品(价值美金$1240
: 含邮,我预付了NT$29000,等东西到了再补给他们一万多元),当这家公司用Paypal付费後,
: Ebay卖家提供了一个USPS的追踪编号,也显示说东西在巳经收到。但到现在我却收不到东西。
: 而我女朋友也在同一家公司以不同的帐号委托他们代购一件物品(价值美金七百七十多块,
: 预付了NT$29000),汇款的银行帐户也不一样,东西也巳经抵达台湾。
: 当我今天代我女朋友领取这件物品的时候,他们却说要我补给他们尾款一万多元,否则东西
: 不会给我。经过一轮激烈的讨论後当我提出要找消保官作处理时,他们语气很不好说要对
: 我女朋友的物品作(好好的)处理,他们损失一万多块没关系,因为我会损失更多的话。
: 他们还说要我明天汇一万多块给他。请问我要该如何处理?我巳经向消保官提出申诉,接下
: 来该怎麽办?
我同学也曾经跟在美国的卖家买保养品,
後来不知怎的就寄丢了,
虽说当初页面上有明示说选择一般寄送方式者寄丢盖不负责,
但因为对方只强调上面的页面说明就不理不睬,
後来同学气不过,
就去警察局告诈欺,
并请警察局移送地检,
期间对方不停的在我同学电话留言要他不要闹了、要反告诬告之类的...
事情又过了好一阵子(公家单位的速度...)
检察官开侦查庭时,
对方咄咄逼人的态度神奇的消失了,
检察官问他要不要归还价金也马上乖巧的应允,
事情才落幕~~
所以阿,如果真的要解决的话就不要怕麻烦,
现在警察局也有特别设立网路犯罪组,
对这类案件的处理也很快速,
即使不是有心要告他啦,(因为刑事要成立也没这麽容易)
但是至少以刑逼民对对方比较有警示的效果...
以上是同学的经验谈,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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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24.37
1F:推 jameshoo:这是在美国开庭,还是在台湾? 08/08 17:38
2F:→ Nafusica:应该是跟在美国的台湾人买东西吧 哈... 08/09 01:13
3F:→ perrier127:聪明,是跟在美的台湾人啦没错~~所以在台湾开庭~ 08/09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