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shmiri (妖姬)
看板Interior
标题Re: 如果设计不满意
时间Thu Mar 30 17:30:40 2006
『第一』
设计师vs屋主,跟男朋友vs女朋友,绝对是完全不同的关系。
女友爽约你不能告她,但是设计师假使没有信用则不然。
『第二』
公布公司及公开照片并不会让你负担任何法律责任,前提是你是对的。
根据刑法第310条:
(1) 意图散布於众,而指摘或传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毁谤罪,处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2)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3) 对於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於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
不在此限。
『第三』
设计师不能达到你的要求,和你们原来的沟通设计不符合,如果有明确的原来设计图
和後来的设计成品来对照看,就可以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设计师的不完全给付。
设计师就必须负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责任,或者是要回复原状,也或者要赔偿屋主
等价的金额,又或者是要让设计师按照设计图再做到好,就看你用什麽法条去争取你
的权益了。因为有几项法条可以竞合,在此不细述法规了。
每个人对潮流的认定不同,品味也见仁见智。如果设计师油嘴滑蛇想规避责任,就凶
狠点,毕竟於情於理你是对的。
※ 引述《trytofixyou (pourquoi)》之铭言:
: 这周末我要去一趟 我决定了 我要公布照片
: 至於设计公司 我想问一下 如果公布公司会涉及到什麽法律责任吗?
: 谢谢~ 他现在做的 跟一开始说根本不一样阿
: 小孩床钉起来 小孩都还会长大阿
: 钉起来不就以後都不能动了吗?
: 就让大家好好的看这个竹北设计师所谓新时代的冲击吧
: 请大家耐心等待 这个自称设计师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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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的 故事都是我的 是我的
所谓的 幸福快乐 我学会了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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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11.226
※ 编辑: Kashmiri 来自: 61.229.11.226 (03/30 17:31)
※ 编辑: Kashmiri 来自: 61.229.11.226 (03/30 17:32)
1F:推 acousticlab:所以要看签约状况 03/30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