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kula248 ()
看板Insurance
标题[讨论] 健康告知疑问
时间Sat Sep 23 00:35:25 2023
想请问
健康告知书中这一段
"过去二年内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检查有异常情形而被建议接受其他检查或治疗"
假如母亲 因为觉得怪怪的去医院看医生做了超音波检查出一颗小囊肿建议固定时间追踪
因而有以下的疑问,不知要不要告知
1.这算是健康检查吗?
2.这算是建议接受其他检查或治疗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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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2.121.40.9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Insurance/M.1695400527.A.506.html
※ 编辑: sakula248 (122.121.40.91 台湾), 09/23/2023 00:36:46
2F:→ simp1e7777: 如何判断(1)/ 09/23 00:40
4F:推 zivking: 首先,保险法第64条1项明定的据实告知义务,是以保险人 09/23 00:48
5F:→ zivking: 书面询问项目为范围 09/23 00:48
6F:→ zivking: 所以,书面询问部分, 还是得从文义做判断 09/23 00:48
7F:→ zivking: 健康检查当然报告判断疾病的检查 09/23 00:49
8F:→ zivking: 两年内就是从签订要保书之日往前推 09/23 00:50
9F:→ zivking: 异常就是标准以外 09/23 00:51
10F:→ zivking: 那单纯追踪是否是治疗、诊疗、用药呢? 09/23 00:52
11F:→ zivking: 在文义解释下,应该不算 09/23 00:53
12F:→ zivking: 惟就算不用告知,也属於127的范围,不是不必告知保险公司 09/23 00:55
13F:→ zivking: 就需负担给付责任 09/23 00:55
14F:推 greatime: 借文想请问 2年内的定义是指自健康检查起算两年 还是治 09/24 18:31
15F:→ greatime: 疗结束起算2年呢? 09/24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