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1234567 (T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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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宏泰人寿薰衣草涨价违反法令与最大诚信最大善意
时间Thu Oct 13 17:23:41 2022
宏泰人寿薰衣草涨价违反法令与最大诚信最大善意,薰衣草涨价只有备查没有审查更没有
核准,「金管会已经同意、通过、核准了」是为了让业务员与保户接受涨价的假消息,请
薰衣草保户不要被蒙骗,加入自救会集体申诉。
自救会FB: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448999457111225/?ref=share
自救会Line:
https://reurl.cc/5pO0nR
以下节录部分申诉书内容,完整版公布於自救会Line群。
薰衣草自107年12月27日开始销售,甫开卖两年两个月就在去年二月两三倍暴涨保费,如
此严重偏离的精算究竟是失误还是有意为之?
商品训练时教育业务员医院门诊非227手术可以理赔,诓骗业务员为其大量招揽保单,其
後拒赔。教育训练影片证据自108年就在网路公开,可受公评。
经营保险公司不是经营讨债公司,即使是经营银行都没有最大诚信最大善意要遵守,放眼
看去各国法律,就只有保险有此要求,那是因为保险立基於此,如今主管机关把保险公司
当银行监理,使得保险公司也把自己当银行经营,唯利是图,权谋算计如何噤声业务员,
坑杀保户。
费率调整机制的存在有其理由,但绝不是拿来给保险公司低价竞争无下限,随时可以开无
敌立於不败,赔多少涨多少,只要拿实际损率「证明保费收取不足」,再依今年新订的薰
衣草条款「涨价简易SOP」,4步骤流程走一遍依样画葫芦,就叫做「依规定调整费率」,
变相鼓励放宽精算义务,此例一开,後患无穷。
动用费率调整机制的前提,必须建立在商品设计之初确实经过审慎的精算,理赔时有善尽
调查义务,不慷全体保户之慨理赔非保单约定事故,损率超过预期确实是因为不可抗力的
情事变更,如因应国人平均余命延长、昂贵的新式医疗科技,致使超过设计之初所能预估
。如果是这样的情事变更,不会只发生在宏泰薰衣草。纵使允许精算偏离,也不该是如此
没有下限。
国内鲜有费率调整的例子,没有经验更须审慎,而非涨幅无上限,所据损率灌水,取巧推
迟通知,违反最大诚信最大善意,还要坚持护航到底。
调费是否合理,是金管会理当查核职责所在,岂能转交保险公司球员兼裁判!要顾全保险
公司也要依法理,而不是权衡之下把信任保险体制的保户随便牺牲掉,践踏保户权益,法
所难容。
一、费率调整过程违反法规与最大诚信最大善意:
(一) 未依保险法148-2於二日内以书面向主管机关报告,并主动公开说明。
依保险法第148条之2:「保险业於有攸关消费大众权益之重大讯息发生时,应於二日内以
书面向主管机关报告,并主动公开说明。」薰衣草离谱的涨幅,加以去年才引起轩然大波
,被金管会重罚「费率厘订欠缺合理性及公平性、评估决策有欠妥当、影响保户权益,情
节重大,有碍健全经营之虞」未满一年就又「依规定备查」大涨保费,难道不是影响保户
权益、攸关投资人与潜在客户评估这一家公司风险的重大事件?
(二) 刻意挑选11月8日为新费率计收时点是以坑杀保户为唯一目的的卑劣商业操作。
宏泰自4月就开始密集拜会合作销售通路取得理解与协助,何以刻意选择11月8日作为新费
率计收时点?
实则108年11月8日开始实施「实支实付限买三张」,大批新契约在11月8日之前涌入各家
保险公司,可想而知自11月8日起各家实支实付保单销量锐减。
新费率计收时点的安排就是要将首当其冲的保户人数降到最低,避实击虚,攻敌之弱。一
旦造成涨价的既定事实,再有保户想反抗也失了先机回天乏术。
(三) 刻意推迟涨价通知以便化整为零各个击破,避免群起反弹。
费率调整影响保户权益甚钜,保户有权於第一时间知晓,及早决定保单去留,避免多缴保
费,也有机会趁体况尚可转投他家,或及时组成自救会。
薰衣草条款规定「保险业应於以新费率计收保险费时点之三个月前,通知要保人」。基於
对要被保险人实质的权益保护,「以新费率计收保险费时点」应指「保险业开始以新费率
计收保险费之时点」,而非指「向每一个别保户以新费率计收保险费之时点」。如若不然
,难道11月7日缴费的保户,只要在明年8月通知即可?这样的解释没有侵害保户权益?没
有无所不用其极护航?
宏泰自4月就开始密集拜会合作销售通路,却故意推迟到最後一刻才在7月29日发公文给通
路,并开始寄送通知给续保日在11月8日到11月底,人数最少的第一批保户。
公文中第四点「自即日起将陆续於续保日之三个月前办理保户通知作业」,及第六点「本
公司7月29日下班前将提供11月8日至11月30日续保之客户调费名单,後续将於每月上旬提
供合作通路次四月将续保之客户调费名单(例如:8月上旬提供12月,依此类推)」,显然
误以为金管会的规定是在协助业者温水煮青蛙,让保险公司可以将保户化整为零各个击破
。这项通知策略违反法规,且严重侵害保户权益。
(四) 以「金管会已同意、通过、核准」的假消息诓骗业务员与保户接受涨价。
薰衣草调整费率仅是依规定程序向金管会备查,绝不等同於金管会已经同意、通过或核准
。自救会有多名成员接获宏泰员工或业务员告知「这次涨价金管会已经同意、通过、核准
了,涨定了。」显然是想藉由「金管会已经核准通过」的假消息营造涨价合理且合法,使
业务员与保户相信木已成舟无力回天,打消抗拒、申诉的念头。多数业务员与保户至今仍
被这些假消息蒙骗、劝退、和谐。
(五) 薰衣草涨价为重大变更,应适用核准制而非仅备查。
「保险商品销售前程序作业准则」第20条第1项「保险商品经审查通过者,如有修改…或
费率厘订时,除其性质经主管机关认定属重大变更者,应依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一款规定办
理外,适用本准则之备查程序。」此等变更影响保户权益至钜,应依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一
款申请核准,而非仅适用备查。
二、以诈术销售薰衣草:
(一) 教育业务员医院门诊非227手术可理赔,诓骗业务员为其大量招揽保单,其後拒赔。
(二) 销售期间故意理赔非属保单约定的事故,营造理赔神单的假象。慷全体保户之慨,
违反被保险人平等处遇原则,再把损率拿来涨价要求买单。
三、薰衣草乃基於诈欺而订立的契约:
(一) 保户得撤销缔约之意思表示,宏泰须返还总缴保费:
依民法第92条:「因被诈欺或被胁迫而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销其意思表示。」
纵称薰衣草离谱的精算错误非出於故意而是过失,当初如果不是宏泰以严重精算错误的费
率招揽,保户根本不会买单这样的费率。按民法第88条:「意思表示之内容有错误,或表
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将其意思表示撤销之。」销售时的费率表当
然是重要的保单内容,属「交易上重要」,乃表意人决定缔约与否的关键。我国民法以意
思主义为原则,无论相对人是否引起错误或知悉错误情事,表意人均得撤销其意思表示。
不管相对人是基於诈欺还是过失,甚至没有过失,保户都可以依民法第88条撤销缔约之意
思表示,要求返还保费。更何况除了离谱的精算错误,还欺讹保障范围此等重大情事。
(二) 宏泰应提供薰衣草销售同期cp值相当的保单予保户衔接保障:
宏泰应复制当时薰衣草以低价竞争的手段所排挤掉的优质保单予保户作为转换选择。这不
是自救会异想天开,同期的保单虽已停卖,但仍经营得有声有色,优质的理赔为保险公司
带来好名声,并没有因为损率而需要翻倍涨价。这是宏泰能给予保户最基本的赔偿,也是
对宏泰使用诈术销售保险的最低惩罚。
四、对於订约时未被告知费率调整机制的保户,基於以下任一理由,不得涨价:
(一) 意外条款排除原则
薰衣草DM与费率表上未有一字提及费率调整机制,费率表上并未说明「仅适用於投保时」
,也没有任何文字提醒该费率表「仅供参考,上面的费率在未来可能/可以变动」,一模
一样的费率表也都附在契约成立後保险公司寄给保户的保单中,保户理所当然相信未来每
年就是依照这张费率表缴费。保户在当初选择商品时所看到的费率表是决定缔约与否的极
重要因素,当然是衡量续期保费是自己未来能够负担才选择薰衣草。
相关法规在今年做了大幅增订,要求销售时确实履行告知义务,订约时必须签署「个人健
康险及伤害险之费率可能调整告知书」,新增调整费率的作业规定,明订即使当初未告知
,只要现在依新规定的标准作业流程走完就可以涨保费。但当初未告知就是事实,该条款
不得作为保险契约之内容,亡羊补牢为保险公司铺路的新增法规不能套用,不能溯及既往
,侵害保户权益。
(二) 不明确条款解释原则
观诸条款文字「本附约续保时,按续保生效当时依规定陈报主管机关之费率及被保险人年
龄重新计算保险费」,没有任何「调整」、「变动」字样,非经专人特别予以说明解释,
一般人绝难意识到此条款的意思是「业务员当初提供那张费率表、保险公司在保单中附上
的唯一的那张费率表是可以调整、可能变动的」。
对於不懂保险不懂条款的保户,只会认为就是依照业务员当初销售时提供的这张费率表,
依照年龄缴费,以为保险公司就是依保单中唯一的这张费率表,每年依不同年龄陈报主管
机关计算保费。
今年3月31日起产寿险公会修订「保险业招揽及核保作业控管自律规范」,要求投保时签
署「费率可能调整告知书」,该告知书至少明确使用了8次以上的「费率调整」来说明这
个条款,可见该条款文字确有不明确,非经专人解释难以参透其意。
「费率调整机制」是从去年薰衣草涨价事件之後,各单位才开始称保单条款中的该段文字
为「费率调整机制」,用以解释这段文字代表「此保单费率可能调整」,还因此修改法令
,将这个新词放入。同样的,「保证续保但没有保证费率」这样的口号,也是从去年薰衣
草涨价事件以後才开始流传,是以今日广为人知。
今日大家人口一句「费率调整机制」,加上业务员与保险公司广为宣传,才使人尽皆知该
条款是所谓「费率调整机制」,要解释为「这张费率表是可以调整的」。实则「费率调整
机制」是一个在去年薰衣草涨价事件後才被发明的新词,这个新词首次被使用的时间点在
以下的行政法规修订:今年3月29日保险商品销售前程序作业准则、3月31日人身保险商品
审查应注意事项、3月31日保险业招揽及核保作业控管自律规范。
五、薰衣草条款护航保险公司,鼓励放宽精算义务,侵蚀保户权益,应重新审酌:
(一)调高费率兹事体大,不应采备查制而应严格审查。
涨保费有本质的问题,而非仅是程序的问题。新订的薰衣草条款仅规定程序,让保险公司
只要损率超过预期,备齐文件通知要保人,提供有异议之处理方式,简易SOP四步骤走一
遍依样画葫芦就可以涨保费,对於精算随便算,低价抢市的保险公司没有任何规范或惩罚
,是图利保险公司的护航条款!
(二)「签约时没告知费率调整机制没关系,现在再告知就可以」是为业者护航解套。
新增的第20条第3项第3款:「保险业稽核单位应查核确认保险业所属业务员确实有履行新
契约销售时对要保人充分说明费率调整机制,及确认保险业有要求合作销售通路确实履行
上开事项。但对於本条中华民国111年3月29日修正施行前已销售且未於销售时说明费率调
整机制之有效契约,稽核单位应查核确认保险业有於续保前确实对要保人通知费率调整机
制。」未於销售时说明费率调整机制者,只要续保前再通知就可以!
又为执行「销售时充分说明费率调整机制」,产寿险公会3/31修正发布「保险业招揽及核
保作业控管自律规范」,增订第23条,要求往後签约时必须同时签署「费率可能调整告知
书」,并规定3/31以前若在签约时未告知保费调整机制「也没关系」,依照新增的第23条
第2项,现在再通知就可以!为业者护航解套,莫过於此!
(三) 费率调涨必须规范合理上限。
民众购买保险,所追求者不外乎是希望用可预期的保费,来转嫁不可预期的风险,如今主
管机关放任保险公司只要损率高於预期就可以依照实际损率调整保费,保险还保险吗?今
年调明年调後年调,民众又要如何去衡量规划未来要准备多少的保费?
保险费率厘定的原则不是只有主管机关和保险公司口径一致地适足性合理性公平性,尚有
稳定性原则不能无视。保证续保的商品却没有规范费率调涨的上限,等於鼓励保险公司精
算可以随便算,并且未来想规避理赔责任大可以把保费涨到难以接受逼退保户。
(四)应明订所有新旧商品一律公开损率,损率低於预期也必须调降保费。
「费率调整机制」条款虽由主管机关所订示范条款而来,但示范条款不能凌驾於保险法。
若仅是单向的损率过高保险公司就可以调整费率,显然违反保险法第54-1条,也违反保险
费率厘定的公平性原则,是各方面强势的保险人对保户单方面的剥削,对要被保险人显失
公平,该约定无效。该条款有效的前提,必须建立於其权利义务为双向、对等且公平,损
率若低於预期,也须调降费率。而非只有保险公司和金管会关起门来算损率,单向调涨坑
杀保户。
(五)历年保险商品,包含「部分变更声明书」,皆应资讯公开供大众查阅监督。
第18条第4项「保险商品经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查後,主管机关得提供予社会大众查询浏览
,其内容至少包含:……」仅规定「得提供」,有规定等於没规定。
保险业素有「保险单版本问题」,消费者对於保单内容历年曾做过什麽变更无从得知。在
保发中心查询商品常可见同一商品历经多次「部分变更」,但只能看到变更後的条款,要
知道变更了什麽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去比对,时日久远根本无法追踪变更轨迹。
金管会所制定的「人身保险商品审查应注意事项」规定保险业办理商品内容变更时必须检
附「人身保险商品部分变更声明书」,声明书中必须详列变更项目,并具结声明「除明细
表所列项目外,均未变更原商品之任何内容,无论保单条款、计算说明书、要保书及相关
送审文件所列各项内容,业已依据专业知识充分考量保险及精算之原理与保险相关法令规
定及保险原则,并符合人身保险商品审查应注意事项,对消费者无显失公平情事,相关签
署人员愿负本保险商品良窳与签署责任,未来若有法令变更时,亦愿意配合修正。」立意
良善,但该声明书仅呈交金管会,藏於高阁无法发挥审查监督的实益,应修法要求将「部
分变更声明书」强制公开於主管机关指定之第三方公正单位网站,供大众查阅监督。
保险业一直以来为人诟病资讯不对等,此为解决资讯落差的第一步。保险商品历次变更内
容,若无不可告人之处,断没有不公开予人查阅并受公评的理由。消费者有权知道商品历
次变更的内容,而不是让保险公司和主管机关联手遮天。
对主管机关与保险公司而言,隐而不宣就是最好的选择。消费者不知道权益受损,也就不
会哇哇叫。为消费者的基本权益,请主管机关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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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hakkanet: 这张好便宜我保经代朋友都有买 10/13 17:48
2F:推 FlyinDance56: 今日宏泰,明日____ 10/13 19:19
3F:推 hank0624: 加油,我精神上支持你 10/13 19:48
4F:推 kobeyangwu11: 推 已加入 10/13 21:38
5F:→ sakis: 感觉被业务员和客户滥用理赔,涨价 10/13 22:24
6F:→ sakis: 是必然,保险公司不是吃素的 10/13 22:24
7F:推 cytochrome: 今日宏泰,明日其他恶质保险公司 10/14 01:34
8F:推 mingzong: 推!现在宏泰出一堆商品,谁还敢买? 10/14 07:09
9F:推 AlinChang: 好奇~ 选买鸿泰是自己挑的还是业务员推荐的? 自救会是 10/14 08:21
10F:→ AlinChang: 业务员为主还是都是保户孤军奋战? 10/14 08:22
11F:推 tp6yc06: 会长就是业务员,成员88.5%是保户,这是根据之前大家投 10/14 09:20
12F:→ tp6yc06: 票统计的结果! 10/14 09:20
13F:推 meafly: 这个事件不禁让人思考,买保险到底是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 10/14 09:26
14F:→ meafly: 司,还是保险公司把风险转嫁给保户(笑) 10/14 09:26
15F:→ meafly: 回某楼,如有诈保或滥赔应针对该户处理,而不是连坐14万 10/14 09:27
16F:→ meafly: 保户 10/14 09:27
17F:推 jair0926: 会买宏泰这支的我想大部分都是业务员(包括保经)推荐吧 10/14 09:33
18F:→ jair0926: ,一般保户哪有每个人有这麽多时间查每家产品然後比较? 10/14 09:33
19F:推 advanceQ: 推! 10/14 10:02
20F:推 iammortal: 推 10/14 10:15
21F:推 sammi115: 推 10/14 10:29
22F:推 Andes: 保险公司的风险在精算的时候就该算好,不是後续转嫁给保户 10/14 11:41
23F:推 redbirdy: 推! 10/14 11:56
24F:推 tingla: 推,现在完全不敢再买宏泰的商品 10/14 12:37
25F:推 ihakkanet: 宏泰本业是建设公司吗? 10/14 14:11
26F:推 don20282: 不愿被涨价的保户,应 该 要 主张 宏泰 单方面违约,要 10/14 14:42
27F:→ don20282: 求赔偿双倍 或 退还 已缴保费并加计利息 10/14 14:42
28F:推 roy820612: 如果真的顺利调涨保费,也是给其他人一些警示 10/14 15:17
29F:→ Maninck: 我觉得会顺利调成功,以宏泰目前的作法其实很明显,只要 10/14 15:27
30F:→ Maninck: 金管会再退件,就看他用什麽理由退,补完後再送一次 10/14 15:27
31F:推 awei181: 我反而觉得这次应该又会被金管会退件,一、损率包含自己 10/14 21:44
32F:→ awei181: 公司要融通非227部分及遭禾馨诈欺部分,不应记入损率才是 10/14 21:45
33F:→ awei181: 二、现阶段又还没有75岁以上高龄的损率,这次怎会一并调 10/14 21:46
34F:→ awei181: 整,这跟金管会去年新规定3-5年的损率调整明显不符 10/14 21:47
35F:推 awei181: 真不知宏泰在想什麽,要调整的新费率竟还被抓到把柄,白 10/14 21:50
36F:推 Maninck: 我指的会成功 是说他会一直送到过 10/14 21:51
37F:→ awei181: 白浪费14万封的挂号邮资,接近400万元就打水漂了 10/14 21:51
38F:→ Maninck: 就看金管会怎麽接招吧 10/14 21:52
39F:→ awei181: 保险公司若没有保险最基本的诚信原则,只就能看他玩法了 10/14 21:55
40F:→ sate: 为什麽不直接停卖,推出新产品 10/15 08:23
41F:推 hank0624: 会长是业务员,还会选 薰衣草? 10/15 12:39
43F:推 susanna026: 如果知道就解约的 10/16 13:28
44F:推 meafly: 楼楼上,你的意思是业务员明知道薰衣草有问题,自己还买 10/19 17:27
45F:→ meafly: 吗?所以业务员可以推客户下水但自己应该会避买的意思就 10/19 17:27
46F:→ meafly: 对了。 10/19 17:27
47F:→ zivking: 看到这投票题目觉得好笑 10/23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