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quchhh (唉)
看板Insurance
标题[问题] 限定驾驶与免追偿
时间Fri Jul 1 12:30:31 2011
如题。
我在富邦保险的网页上见到关於免追偿险,如下:
附加车体免追偿(98.03.31 (98)富保研发车字第037号函备查)**
1.【承保范围】:
爱车因保险事故致车体毁损时,即使该车之使用人或管理人为列名被保险人所许可使用管
理之人,但在理赔时,常会有保险公司赔付被保险人後而向该使用人或管理人追偿理赔金
的情形。而本商品则可於投保车体损失险(甲式、乙式、丙式)时一并附加,在附加後如发
生车体损失险所约定事故之损失时,则免除本公司向该使用人或管理人之追偿责任。
尤其:「但在理赔时,常会有保险公司赔付被保险人後而向该使用人或管理人追偿理赔金
的情形。」
让我有2个疑问:
1、车保单人为母亲,但车子都是我在开,对於保单内的权益会有差异吗?
2、既然已有设定「限定驾驶」了,怎还需要再加「免追偿」,这2者的差异在哪?
我猜想,是不是限定驾驶,只有少数人,而免追偿是所有开这台车子的人?
有那位大大能解释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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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5.135.49
1F:推 puer:建议可以先去看车损险的条款内容!他的限定是指3等血亲或4等 07/01 12:48
2F:→ puer:4等姻亲内,如果如原PO所说车主是妈妈,那应该不会有差异! 07/01 12:49
3F:→ puer:那免追偿的意思就是你加了此附约,发生车损事故时不会向以上我 07/01 12:51
4F:→ puer:所说的两种情况之外的人追偿! 07/01 12:53
5F:推 puer:抱歉!上面打太快,更正一下是『4等血亲或3等姻亲』!! 07/01 13:03
6F:推 EManning:限定驾驶仅限驾驶人为被保险人及其配偶 不可附加免追偿 07/01 20:53
7F:推 viresworld:楼上正解~ 07/04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