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in (大明昕的经纪人)
看板Insurance
标题富邦NHR/NMR与其他加实支实付投保顺序与条文
时间Sat May 21 12:36:22 2011
换标题 引言去光光
进入讨论之前 请先看清楚前提 不要看到一半就放炮
先解释金管会规定 以下情况 保险公司「必须」接受「收据副本」理赔
A.先後投保不同公司之实支实付险种 有告知投保史且无拒保
B.同一家公司对同一被保人收了2张以上的实支实付险种
再来 解释所谓「副本理赔」
随意举例 国华、全球 都是目前有接受副本理赔的保险公司
目前是「不管有没有告知」 都是「融通」「直接接受副本」
因为该公司目前内规是这样做 所以「投保时不管有没有告知都会承保」
但是 「就算现在承保了」
「如果当初投保时没有告知」 未来这些公司「随时有权力拒绝接受副本」
至於富邦呢?
「投保时只要有告知、或被查出有同类型实支实付险种,就会拒保」
好 有了以上基本概念 才能进行以下讨论
以下的讨论「先不看保单条文」
仅看「金管会规定」与「实际投保顺序以及有无告知」
1. 同时投保富邦NHR+NMR 意外住院时 可否享有双重理赔?
答案应该是可以的,但是至少必须提供「收据正本」
(或一张正本+一张副本)
为什麽?请见金管会规定的B
请不要再说NHR收正本 NMR也收正本 所以一份正本只能理赔NHR or NMR择一
2. 投保顺序如下
国华意外实支实付
-> 富邦NHR (有告知已投保国华意外实支实付)
意外住院时 富邦NHR是否需接受副本?
根据金管会规定 A. 理论上是必须接受副本的
3. 投保顺序如下
国华意外实支实付
-> 富邦NHR (有告知已投保国华意外实支实付)
-> 全球XHR (有告知已投保国华意外实支实付+富邦NHR)
-> 国华意外实支实付 到期解约
-> 富邦NMR (有告知已投保全球XHR)
不用讨论「富邦会不会承保」了 我就告诉你 「会承保」
因为保单在我手上 我就是这样保的
意外住院时 富邦NHR与NMR是否需接受副本?
根据金管会规定 A. 理论上二者都必须接受副本
(富邦NHR:投保时已告知国华意外实支实付 且富邦承保)
(富邦NMR:投保时已告知全球XHR 且富邦承保)
但以上的重点仅在於 「根据金管会规定」以及「投保时皆有告知 且承保」
不用讨论「公司内规」如何 「融通不融通」
「当不当第二家」
这些都「没有法律规定」
如果仅看上面的 富邦绝对站不住脚 「必须接受副本」
重点来了 我们来看看刚刚没看的事吧 -> 「保单条文」
富邦NHR
保险金的申领
第十六条:
四、申领第十二条各项保险金者,另检具医疗费用收据正本明细表。
富邦NMR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申领
第二十八条
四、医疗费用收据正本
全球XHR
第二十三条 保险金的申领
五、医疗费用收据
可以看出 在条文中 富邦NHR与NMR都明白写出「需收据正本」
(这是我先前文章所没讨论到的)
这样的规定 有没有违反「金管会实支实付险种示范条款」呢?
我没有查 但我想示范条款应该不会这样写
於是 这样的条文跟金管会对於副本理赔的规定对打 那个效力优先?
这个就是我不知道的了
心中当然 还是设定好富邦就是正本
但是 这应该值得讨论吧~
至於什麽「富邦就只收正本」这样单纯的一句话 我想就免了
「公司内规」还是输给「金管会规定」 or 「保单条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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