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ro923 (シロ)
看板Insurance
标题Re: [问题] 关於全残跟一级残
时间Thu Feb 24 23:06:00 2011
<<人寿保险单示范条款>>
附表o(全残废等级适用):
一、双目均失明者。(注1)
二、两上肢腕关节缺失者或两下肢足踝关节缺失者。
三、一上肢腕关节及一下肢足踝关节缺失者。
四、一目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下肢足踝关节缺失者。
五、永久丧失咀嚼(注2)或言语(注3)之机能者。
六、四肢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者。(注4)
七、中枢神经系统机能遗存极度障害或胸、腹部脏器机能遗存极度障害,终身不能从
事任何工作,经常需医疗护理或专人周密照护者。(注5)
<<伤害保险单示范条款>>
附表 残废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 (在下仅列出属1级的)
1-1-1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遗存极度障害,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
经常需医疗护理或专人周密照护者。
2-1-1 双目均失明者。
5-1-1 永久丧失咀嚼、吞咽或言语之机能者。
6-1-1 胸腹部脏器机能遗存极度障害,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
经常需要医疗护理或专人周密照护者。
8-1-1 两上肢腕关节缺失者。
9-1-1 两下肢足踝关节缺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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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上...有差异的地方用色标出
至於在寿险那边的第三、第四点,在伤害险这边表面上看起来是不算全残(因为没列)
所以似乎没办法赔到100% (也就是原文A大的疑问)
但实际上,伤害保险单示范条款 第五条第二项是这麽说: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致成附表所列二项以上残废程度时,本公司给付各该项残废
保险金之和,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但不同残废项目属於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
残废保险金;若残废项目所属残废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废保险金。
所以寿险全残那边的第三点,在伤害险这边看来
是 6级残给付50% + 6级残给付50% = 给付100%
宽松来说...其实意义是有点一样啦 XDDD
不过寿险全残那边的第四点,在伤害险这边会变成
7级残给付40% + 6级残给付50% = 给付90%
所以结论上来说,寿险的全残表 和 伤害险1~11级残废等级表
还是有一点差啦
当然啦.实务上、实际上还是要看商品条款怎麽写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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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80.176.98.79
1F:推 Apin:补:6-1-1有出现在全残表内喔!第七项~ 02/24 23:16
感谢补充,刚刚没仔细看全残的第七项在1~11级残等级表是拆成1-1-1和6-1-1
※ 编辑: shiro923 来自: 180.176.98.79 (02/24 23:18)
2F:→ baccat:对耶!!长知识 看的不够仔细 囧 谢谢~ 02/25 00:22
3F:推 aisidi:推这篇 看了几遍 终於搞懂了APIN的意思 03/04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