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un (温水煮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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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无住院必要 判保险不给付
时间Wed Apr 14 22:37:33 2010
无住院必要 判保险不给付
【联合报╱记者白锡铿/台中报导】 2010.04.13 03:31 am
中县魏姓妇人患脑膜瘤手术後,陆续在中山附医等医院住院,诉请三商美邦
人寿公司给付住院保险金等81万余元,法官查出魏妇无住院必要,仅须疗养
复健即可,判决驳回诉请。
魏妇说,她於87年12月间向三商美邦人寿保险公司投保,至94年因患脑膜瘤
在台中荣总开刀後,又於96年8月至97年1月,先後在中山附医、中兴医院、
台中医院、丰原医院住院136天,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金共81万9000元。
三商美邦人寿保险公司说,魏妇在短短1年4个月,住院日数高达242天,期间
保险公司已给付其中106天保险金,认为刘妇病情已稳定,已无住院的必要。
法官以魏妇未举证有何非住院复健的理由,判决驳回给付保险金。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5334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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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136.179.96
1F:→ CKun:有良心的业务请告诉客户: 日额型限制多多, 没必要投保 04/14 22:50
2F:→ bj6917:请问楼上 这个案例跟是不是买日额型的关联? 04/14 22:57
3F:→ sewage:这种摆明要诈领保险费的举动,实支实付限制更多更不会赔 04/14 22:57
4F:→ CKun:判决书说的: 日额型住院医疗终身健康保险附约 04/14 22:58
5F:→ CKun:要跟客户说明所谓医师认定必要性住院,是指保险公司的医师 04/14 23:01
6F:→ CKun:而非当事人求诊的医师, 切记! 04/14 23:01
7F:→ CKun:此案跟上周maiharn所问之骨折打止痛针的主要差异为: 04/14 23:05
8F:→ CKun:242天的住院日皆为健保身分,不断转院是为了健保30天的规定 04/14 23:06
9F:推 hunterwolf:这篇的重点是在於病患有诈领保险金的嫌疑,跟日额型什 04/14 23:56
10F:→ hunterwolf:麽的没有关系,请不要模糊焦点 04/14 23:57
11F:→ CKun:判决书中完全没有提到魏妇有诈骗之嫌疑, 楼上搞错方向了吧 04/15 00:00
12F:推 CrazyMarc:没送第三单位监定是否有住院必要? 04/15 00:18
13F:→ CrazyMarc:如果限定保险公司特约医师的判断,要列於条款,法院是看 04/15 00:19
14F:→ CrazyMarc:条款判的,条款没列就看双方举证的说服能力... 04/15 00:20
15F:→ CrazyMarc:98,保险上易,11该案采就医院所的判断 04/15 00:22
16F:→ amateratha:这个字号找不到判决耶? 04/15 00:39
17F:→ loveistoofar:我也觉得是CK大弄错方向... 04/15 00:56
19F:→ amateratha:原来是在司法院的法学资料检索那边寻找....thx 04/15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