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hen (DUNHILL)
看板Insurance
标题[公告] 关於s1421466判决一案 程序失当 特此致歉
时间Sat Jan 30 13:46:10 2010
针对这两天S大的惩处一案,在仔细思考後,我认为我在处理的程序上
是有瑕疵的,应该直接给予警告,而非要求举证,无法举证再给予警告。
给予警告是我认为S大在原推文上确有不实状况,如同Baccat大的推文
所言,本次是针对"除了分红保单以外"这个重点进行不实举发,因为
除了家母的传统型寿险保单外,我自己有份还本型寿险皆不属於分红保
单,但实际上去计算保额与保费(我都是月缴),的确保费都有超过保额。
因此我希望S大针对此作说明在先,原因是S大之前已领有警告一次,如
我再判定警告应该直接水桶了。再者是由於我非业务,并无法用电脑(?)
去计算范例来举证,因此我才认为S大既为从业人员,应能提出合理举
证证明确如其所言"除了分红保单以外 保额通常远高於所缴保费"这个说
法,如果提得出,警告并不成立。
但是之後经过举证与讨论,S大的说法并未能针对问题举证,而是把举证
焦点放在"保额通常远高於所缴保费"上,後来B大的推文中说明了确有其
他种类的商品保费是会超过保额的,也因此我判定S大的举证无效,依据
规定给予警告一次。
所以判决结果我不会变更,依然维持警告一次,S大已提出申诉,所以我
静候组务判决。
以上,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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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104.26
1F:→ renriver:其实之前的版主也是要求被检举的人举证,你也不是第一人 01/30 20:19
2F:→ renriver:反倒觉得版主不需要解释太多.... 01/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