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rrdee (职场现实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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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得] 保险小百科-细说防癌险医疗理赔注意事项-1 CSNA200802
时间Fri Feb 22 09:57:22 2008
【癌症治疗医院的定义】
癌症和一般的疾病不同,需要专门且长期治疗,
所以在求诊医院的挑选上要格外谨慎小心!
防癌商品条款皆会记载;治疗癌症的医院,
是指「具有诊断及治疗癌症设备的医院」。
是因为,这类医院有完善的治疗设备,
保户可以得到比较好的照顾。
所以在无具备诊断及治疗癌症的诊所看病,
健康方面的照顾以及理赔的部份可能会产生问题喔
【重点】
治疗癌症的医院:系指「具有诊断及治疗癌症设备之…医院」。
另,癌症治疗後住进安宁病房休养,到底能不能理赔也引发争议,
正确来说,保户必须被诊断为癌症末期,
并且保户所住的安宁病房必须符合卫生署所订定
「安宁医疗缓和条例」里面定义的「安宁病房」,才可以理赔。
【住院及门诊的必要性判定】
癌症病患在接受癌症治疗後大多数需要回医院持续进行追踪检查,
甚至有些会再住院进行更详尽的检查及治疗,
这些术後的检查追踪是否能申请理赔呢?这要看住院及门诊的必要性了!
住院,必须是治疗内容如果不住院就无法控制病情,才有其必要性
当然这个住院必要性必须要以一般医院处理通则来认定。
【重点】
住院必要性:接受治疗之内容如不住院为之,即无法控制其病情的危险。
如果病患所进行的治疗是不论门诊或住院,效果都一样;
或是住院了,却没有实际接受治疗,那就没有住院的必要性了!
【重点】
无住院之必要性:病患之治疗方式中,
门诊或住院效果相同;或住院却未实际接受治疗。
门诊:是以一般医院医疗、治疗实务建议门诊治疗的频率或周期判断,
"如果不当增加门诊次数,即「无门诊之必要性」"
【重点】
门诊之必要性:
以一般医院医疗、治疗实务〈非该医院、医师临床实务〉
建议门诊治疗的频率或周期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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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提醒-
当保户门诊频率不当增加、或住院理由不正当,
而提出理赔申请时,应该主动察觉加以注意。
癌症治疗医院必须要是
「具有诊断及治疗癌症设备之…医院」
而且住院和门诊都要有其必要性,
否则在申请理赔时都会遇到「不予理赔」的疑虑!
这点,必须要特别注意,适时主动关心客户,
并向客户说明清楚,以免理赔时遭遇困难,反而留给保户不好的印象!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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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2.154.214.10
1F:推 dreamtrue:推~~相信这样的文章对於想要了解防癌险的人有很大助益 02/22 12:20
2F:推 jasonmoon:推~保险版就是应该要有这些资讯 02/22 13:54
※ 编辑: corrdee 来自: 202.154.214.10 (04/29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