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elizia (诚心诚意 从听做起)
看板Insurance
标题Re: 倍数型医疗险 保诚 VS 远雄
时间Mon Sep 10 12:41:55 2007
※ 引述《NEWAZEL (阿木)》之铭言:
: 比这些当然有意义
: 条款的优劣本来就是一个参考
: 对保户来说这当然重要
比是一般客户在比
因为不懂
所以直接看理赔的项目多或少
来决定这张保单的价值
但业务要看的
应该是条款的内容才是
有些项目台面上看起来没赔
但其实有赔
有些看起来有赔
结果还附带一些抬面上没看到的限制
客户不会想这麽多
但这就是业务发挥专业的地方了
※ 编辑: Strelizia 来自: 61.224.34.146 (09/10 12:42)
1F:→ geniusppp:你说的那些,不也是要透过「比较」才能达成吗? 09/10 14:37
2F:→ geniusppp:既然如此…多比较,不管对业务和客户都是只有益而无害的 09/10 14:38
3F:→ geniusppp:否则就只是话术而已 09/10 14:38
4F:→ Strelizia:楼上的说法不完全正确 因为条款内容的解释跟比较无关 09/10 20:55
5F:→ Strelizia:客户只比较理赔项目就算了 专业的业务如果也只看项目 09/10 20:57
6F:→ Strelizia:那真的就贻笑大方了 相信板上的业务都会认同这样的说法 09/10 20:57
7F:→ elvies:条款内容解释跟比较无关?==|| 那乾脆不要看条款算了 09/10 21:09
8F:→ elvies:15628篇有条款检视范例,至於「不可与之言」的业务,宜避之 09/10 21:10
9F:→ Fanton:惨了~我也只有「比较」而已....原来我不专业(角落画圈圈) 09/10 21:38
10F:→ Fanton:各家的比也针对项目、金额跟条款比较说....(继续画) 09/10 21:39
11F:→ pugay:还好 我没这种专业~ 09/11 10:37
12F:→ geniusppp:我完全看不懂你的推文…怎麽和原文立场完全不同的感觉 09/11 13:19
13F:→ geniusppp:所以你到底是不是建议「比较详细的条文」呢? 09/11 13:19
14F:→ geniusppp:感觉你的说法真是可以充满无限想像的空间阿…这样说也通 09/11 13:21
15F:→ geniusppp:那样说也通,但是就是没有一个明确的立场…… 09/11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