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tter (我要韩社长)
看板Insurance
标题[请益] 国泰人寿的要求合理吗?
时间Wed Jul 13 15:54:44 2005
(不好意思!这件事情的源由叙述有点长 请您拨冗指教一下:)
我爸爸在今年五月上旬左右和友人到台东钓鱼
回航後 就蹲在岸边看朋友杀鱼 後来基於想帮忙的心态
於是蓦地站起来想去拿刀 没想到一阵晕眩(可能久蹲的缘故)
他就整个人跌倒 头部撞到地面
当时他有去台东的医院就诊 但经过两个小时的观察後 似无大碍
於是就由朋友开车载回台南
没想到後来我爸突然慢慢感觉一只手和一只脚逐渐不能动弹
於是我弟马上开车载我爸去台南奇美医院
当时院方是希望藉由药物方式控制脑部出血情况
没想到情况比想像中严重 到了清晨不得不紧急开刀
一个月後 因健保规定 只好办理出院住进养护机构
事情发生至今已经两个月了 我爸依然没有清醒
昏迷指数目前约在六左右 最近又因十二指肠出血紧急送至台南市立医院
我们全家的生活可说因此秩序大乱 每天必须两地奔波
支出花费也如流水一般
由於我妈有帮我爸投保国泰意外险 我爸的工作场所也恰巧向国泰投保意外险
我们最近检具奇美医院病历委请保险员申请理赔(看过 知道需经半年的观察期)
但没想到国泰竟要求我们得去台东的医院申请病历
这让我们觉得非常困惑也很困扰
一来 台南—台东往返费时耗钱 会增加我们的负担
再者 保险公司不是可以直接去台东调阅病例吗?为何一定要我们家属去申请?
况且我爸最主要的医疗过程都在奇美医院 难道这样的证明还不够吗?
我弟弟有一位新光人寿的保险员朋友 他说如果按照他们公司的程序
其实只要奇美的病例就够了
所以我想请问大家:国泰的要求合理吗?
谢谢大家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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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aturehigh:我虽然不知道,但是我想说,遇到这种事真的很140.119.176.236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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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letter:感谢您的祝福!目前只希望我爸爸可以赶快恢复意识 61.31.168.237 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