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xasecl (MAX)
看板InlineSkate
标题[情报] 2008桃园县桃园市市长盃滑轮溜冰锦标赛
时间Wed Oct 15 13:14:20 2008
※ [本文转录自 skating 看板]
作者: maxasecl (MAX) 看板: skating
标题: [情报] 2008桃园县桃园市市长盃滑轮溜冰锦标赛
时间: Wed Oct 15 12:29:28 2008
一、活动目的:1.推广全民运动、带动热情与活力
2.提升溜冰运动风气,走向世界舞台
3.各县市直排轮团体之交流
二、活动地点:桃园市三民运动公园
三、竞赛时间:97年 10 月 26 日
选手比赛资格:
全国喜爱直排轮溜冰运动者,皆可组队参加!
个人项目:
以下组别未满八人皆为表演赛,不列入积分计算亦不颁发奖牌和奖状。
I. 竞速选手组:
人数不足,将与竞速休闲组及休闲鞋合并成为一组!
*幼童组(男/女):
a. 200公尺争先赛
b. 400公尺争先赛
c. 600公尺开放赛
1.国小一、二年级组(男/女):
a. 500公尺争先赛
b.1000公尺计时赛
c.2000公尺开放赛
2.国小三、四年级组(男/女):
a. 500公尺争先赛
b.1000公尺计时赛
c.3000公尺开放赛
3.国小五、六年级组(男/女):
a. 500公尺争先赛
b.1000公尺计时赛
c.3000公尺开放赛
II. 竞速休闲组:
1. 竞速休闲鞋组限轮子不得大於90mm,鞋身不得低於脚踝以
上5公分之休闲鞋参加(Bont Alpha定义为竞速休闲鞋)
2.人数不足,将与竞速鞋及竞速休闲组合并成为一组
*幼童组(男/女):
a. 200公尺争先赛
b. 400公尺争先赛
c. 600公尺开放赛
1. 国小一年级组(男/女):
a. 200公尺争先赛
b. 400公尺争先赛
c. 600公尺开放赛
2. 国小二年级组(男/女):
a. 200公尺争先赛
b. 400公尺争先赛
c. 600公尺开放赛
3. 国小三年级组(男/女):
a. 200公尺争先赛
b. 400公尺争先赛
c. 600公尺开放赛
4. 国小四年级组(男/女):
a. 200公尺争先赛
b. 400公尺争先赛
c. 600公尺开放赛
5. 国小五年级组(男/女):
a. 200公尺争先赛
b. 400公尺争先赛
c. 600公尺开放赛
6. 国小六年级组(男/女):
a. 200公尺争先赛
b. 400公尺争先赛
c. 600公尺开放赛
III. 休闲直排轮组:
1.休闲鞋组限轮子不得大於80mm,鞋身不得低於脚踝以上5公
分之休闲鞋参加
2.人数不足,将与竞速鞋及竞速休闲组合并成为一组
*幼童组(男/女):
a. 200公尺争先赛
b. 400公尺争先赛
c. 600公尺开放赛
1. 国小一年级组(男/女):
a. 200公尺争先赛
b. 400公尺争先赛
c. 600公尺开放赛
2. 国小二年级组(男/女):
a. 200公尺争先赛
b. 400公尺争先赛
c. 600公尺开放赛
3. 国小三年级组(男/女):
a. 200公尺争先赛
b. 400公尺争先赛
c. 600公尺开放赛
4. 国小四年级组(男/女):
a. 200公尺争先赛
b. 400公尺争先赛
c. 600公尺开放赛
5. 国小五年级组(男/女):
a. 200公尺争先赛
b. 400公尺争先赛
c. 600公尺开放赛
6. 国小六年级组(男/女):
a. 200公尺争先赛
b. 400公尺争先赛
c. 600公尺开放赛
团体项目接力赛:
国小男子(女子)甲组(4~6年级): 2400公尺接力赛
国小男子(女子)乙组(1~3年级): 2400公尺接力赛
说明:
1. 国小及幼童组每人最多参赛二项。
休闲鞋组限轮子不得大於80mm,鞋身不得低於脚踝以上5
公分之休闲鞋参加。
2. 竞速休闲鞋组(Bont Alpha定义为竞速休闲鞋)限轮子不得大於90mm,鞋身不得低於脚
踝以上5公分之休闲鞋参加。
3. 团体项目接力赛,国小以学校为单位报名,不足人数的单位可联合组队,但不列入团
体积分计算。
4. 接力每队可报六人,四人上衣同一式样,四人下场比赛完成接力。
5. 参赛选手,个人项目不得越降组比赛,团体项目(接力)可越级参赛,但必须先於领
队会议报备。
6. 每组参赛人数未达三人(含三人),且主办单位可视情况取消该项竞赛。
7. 比赛当天,若遇下雨则顺延一周,无法参加者,恕不退还任何费用。
8. 参赛人员之交通、午餐及保险请各单位自理。
9. 比赛进行中若有异议须由该领队或教练提出且於该项比赛结束後15分钟内提出书面报
告,并缴交保证金一千元,抗议成立则保证金退回,若不成立则没收保证金,以供作大会
之经费。
10. 凡参加比赛者则视为认同竞赛规程,不得对相关事项提出任何异议及抗议,如有不合
赛程事宜,得经审判委员会同意後修订之。
报名方式:
自中华民国九十七年10月06日起日起至中华民国九十七年10
月17日止,将报名表及费用一并缴交或邮寄(以邮戳为凭,为考
虑时效性及安全性,建议以挂号寄送至「桃园市中兴街119号2
楼 苏总干事收」,以传真方式报名:(03)3238779
联络电话:0922610667,E-mail:「
[email protected]」。
请将报名费电汇至以下帐号,并将单据传真至(03)3238779即可
户名:廖智杰
邮局【700】局号【0281168】帐号【0156891】
报名手续:
1. 详填报名表,如附报名表,完成报名手续之後,请将报名表E-mail至主办单位
[email protected]。
2. 身分证明文件,足以证明参加组别之合理身分证明件,但请各单位领队、教练务必备
妥带至比赛场地,大会得随时抽验之。
3. 比赛当天,恕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费:
1. 个人单项:每位选手300元可参赛一个项目,每增加一个项目,加收100元。
2. 接力项目:每队接力下场费用500元。
3. 缴交报名费方视同完成报名手续,最迟於领队会议当
天需将报名费全数缴交完毕,违者将取消参赛之格。
竞赛规则:比照中华民国溜冰协会公布之相关竞赛规则。
领队会议:
中华民国97年10月25日(星期六)下午四点三十分於三民运
动公园溜冰场举行 。(暂定,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奖励:
1. 各单项竞赛前三名於比赛名次确定後,在溜冰场各颁金、银、铜牌表彰之。
2. 各单项之前八名颁发奖状乙张(参赛人数需超过8名)
3. 各单项比赛人数未达八人,列为表演赛,不列入积分计算亦不颁发奖牌和奖状。
4. 美式团体接力各组前三名颁给个人奖牌4面奖状4 张,候补人员无奖牌、奖状。
5. 国小组以『学校』单位为单位(不分县市,仅以学校为单位),设团体总锦标前三名(
男女合并计算),於闭幕时由大会颁发冠、亚、季军奖盃各一座,其余组别不设团体组成
绩。
6. 国小组成绩计算方式:
个人项目:
第一名9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
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
团体项目:
第一名18分、第二名14分、第三名12分、第四名10分
第五名8分 、第六名6分 、第七名4分 、第八名2分
竞赛细则:
如有未尽事宜,则以中华民国溜冰协会公布之相关竞赛规则解释
之。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4.195.67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4.19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