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tleflat (想大便)
看板Inference
标题Re: [问题]Conclude~◎谋 杀◎
时间Tue Jan 8 11:57:41 2008
※ 引述《ivan7296 (Mis)》之铭言:
: ※ 引述《contrariwise (风行衍羽)》之铭言:
: : 据警方调查,凶手是二个人,一个将装设在太平梯墙壁上的配电总开关,
: :另一个在会场的人,趁着整个陷入黑暗时,便朝堀内佳子开枪。
: :据推测,发射距离可能在二公尺之内,接着凶手便趁着黑暗逃离会场,消失於屋外了。
: : 当昀儿询问在场的警方,得知了有三个人对堀内有恨的人。
: : ○大宫敏夫 某个知名的摄影师。曾和堀内交往过一段时间,
: :但堀内对他厌烦了而分手大宫便由爱生恨,虽然他们还是偶有连络。
: :大宫曾是国家射击代表队的成员。
: : ○原 孝行 某家洗涤公司的宣传公司的课长。之前曾和堀内交往过,
: : 最近要和社长千金结婚,堀内威胁如果不和她结婚,就要告诉公司社长他们的关系,
: : 让他很苦恼,但他们还是维持着肉体关系。曾拿过县大赛弓箭比赛亚军。
: : ○山田康一 知名的男明星,在堀内刚出道时曾交往过。
: : 因为堀内越来越红,而疏离了他,让他对堀内相当不满。对於漆弹很拿手的山田,
: :曾有人看到他拿空罐子当射击目标。让警方讶异的是,当时是处於黑暗。
: :而堀内又是在人群中,到底是怎麽射中她的呢?而凶手又会是谁呢?
: : 警方清查会场附近和来参加发表会的人,都没发现可疑人物。正当警方一筹莫展时,
: :昀儿告诉警方凶手是谁和他的手法,也顺利的逮捕凶手。
: : 聪明的你,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吗?
: 这篇我觉得透露出很多疑点,可是後来想想 好像很多疑点是误导八
: 第一:警方推测凶手是两人 但是这并不代表凶手是这3人之中的2人对八
: 第二:三人都有特殊技能,可是也不代表是他们亲自下手
: 第三:在2公尺内发射,接着凶手便趁着黑暗逃离现场,之後警察清查会场
: 附近和「来参加发表会的人」,都没发现可疑人物..................
: 这应该表示有嫌疑的3人都没有来到现场才是,以他们的名气
: 只要有来参加 没道理不知道 他们有去的话,那不会没发现可疑人物
就原po在文中很多不太清楚的地方,我也同意有犯罪动机的三人应该是没有在
现场直接犯案,如果考虑到现实中一堆因素,犯罪後如何处理凶器一定是很大问题
文中有提到警察有清查现场跟清查可疑人物,如果三位嫌疑犯有在现场等清查,照理说
警方应该不会作出"凶手已逃离现场"的论述,而是会直接得出有可能这三人犯案的论述
再来虽然有处理凶器等问题(何况凶器是手枪,更有烟销反应会残留在手上被查出的问题
但文中既然预留了"停电了八分钟" 那八分钟的话处理凶器也许不是问题,所以我觉得作
者就凶器处理这点似乎一开始也没打算让它成为故事中的关键问题
也因此无所谓其他版友事後相机改造的手枪被查获的问题
而让我觉得不是那三名嫌疑犯的关键点是....
文中既然一开始就提到了被害人对於自己的安全早已疑虑,警方也说已经派人保护
那麽被害人平常活动的四周自然应该有便衣警察或是保全在保护被害人
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听到可疑枪声,又听到女人呻吟,外加本来就有可能发生的暗杀情节
身为保全或是警察不会第一时间在停电时先去找被害人加以保护嘛?
纵然说文中说到停电後五六秒就发出枪声,保全或警察有可能来不及保护
但至少听到那些可疑的声音之後应该会冲去确认被害人的安全状况吧
说太黑看不到情形,但停电了"八分钟" 何况保全或警察在没停电之前应该会特别注意
被害人的位置,照常理而言不应该完全找不到被害人位置
并且文中不知是没有注意到或是刻意省略,总之完全没提到这些应该存在的保全或警察
这是满可疑的一点
而另外可疑的一点是,文中提到被害人出席之後谋杀不少镁光灯,又提到被害人是死在
"人群"中,所以被害人也许不是在舞台上被杀的?(如果在舞台上,应该不会用人群中来
表示),如果不在舞台又在人群中,那麽应该就是舞台下的宴会场地被杀的吧
而又考虑到"停电後五秒内"发生枪声,以及"两公尺内开枪",凶手一定是在停电前就在
被害人周围而不会奇怪的人
但文中也没交代清楚,所以有犯罪动机的三个人停电前在被害人周围也没什麽好奇怪的
(摄影师拍照理所当然,但课长或是男明星没道理说不能在被害人附近逛)
让这个线索其实对於判断凶手没特别意义(这是假设那三人都在现场而且有可能犯案)
不过把前面我自己假设的保全因素加进来,在舞台下,又在黑暗中能靠近被害人两公尺之
内开枪射击,以及开枪後持有枪枝(也就是说拿着枪不可疑的)的几个有利因素之下
我个人觉得其实应该是被害人的保全(或是警察?)开的枪,然後买凶者是三人其中之一
当然,这是建立在真的有这些人存在的假设前提之下
撇开文中没提及的可能因素,纯粹就可疑三人之中来讨论的话
课长是我第一个去除的嫌疑人,因为我觉得在被害人衣服上面作萤光记号
实在是让自己的嫌疑太大了吧?如果萤光记号让凶手可以在黑暗中一目了然看到的话
那其他人没道理看不到萤光记号,更不用说如果警方查到了衣服上的记号
那洗衣服的课长根本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摆明说我就是共谋
因此我一开始就觉得不可能是在衣服上面作记号,因为风险太大了
另外课长练的弓箭,跟开枪是差了十万八千里...所以会射箭不代表一定会开枪
既然洗衣服跟练弓箭都不是特别可疑的因素,自然嫌疑会变成最低
剩下的明星跟摄影师,文中的设定两个除了动机跟职业不一样之外,根本没什麽差别
就国家射击队跟漆弹高手两个也没太大差异(这边应该是作者要让三人都有同等嫌疑
所设定下的条件),动机这个东西又是两人都差不多,那最多可疑的地方就是摄影师这个
特殊职业,让它有可能持有夜间模式的相机看清楚被害人,又有合理理由在停电前在被
害人附近 所以最有可能的嫌疑人就是摄影师大宫了(因为我完全想不到男明星有啥
比别人好值得怀疑的地方)
并且以五秒钟这麽快速的速度,那很有可能表示在停电前凶手就已经瞄准好了被害人
那麽,在停电前拿着改造相机瞄准被害人,假装拍照的大宫,更是摆脱不了嫌疑
至於切断电源的人嘛......除了大宫之外是什麽人都可以吧?
文中没有设定切断电源有什麽特殊限制,因此不论是哪只阿猫阿狗跑去切电源应该都没
问题,硬要拉出可疑人物的话,课长跟明星相比,两人职业也几乎没有差别
(课长跟明星跑去电源室或是待在後台,都没什麽特别可疑的地方)
所以共犯是其中随便一个都没有差
重点应该只在於开枪最有嫌疑的人是谁而已罗
疑人物
: 综合上面的三点,最有可能的手法是洗衣公司在衣服上作记号
: 例如萤光 萤光在灯火通明的情形下 看不太出来
: 就算看得出来 明星穿那种衣服也没什麽特别的 又或是其他记号
: 然後雇用2名人手来作案 所以我的推论是
: [原 孝行」是犯案的主谋
: 话说回来 原po哪时候要解答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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