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Nulty (McNulty)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Re: [问题] AOS I-485
时间Wed Jul 28 10:26:11 2021
我的雇主日前帮我跟我太太file了 AOS (I-485/I-131/I-765)
我太太的PERM刚通过 她的雇主说下一步是file I-140跟I-485
(她目前是用L1签证工作的)
请问这样 假设夫妻的雇主都File AOS 是不是没有必要呢?
谢谢大家
※ 引述《McNulty (McNulty)》之铭言:
: 请问大家
: 我是2020年10月开始以H1B工作 职位是软体开发
: 目前I-140 Approved 我的employer尚未file I-485
: 我跟我太太有加拿大的PR
: 2018年7月加拿大landing
: 2018年9月自加拿大赴美
: 因residency requirement还没达成 (5年得住2年)
: 我们接下来打算回去加拿大生活工作3、4年 拿到PR extension 甚至加拿大公民
: 请问若我之後想再回美国上班 还能用2020年抽到的H1B吗?
: 我爬文後的理解是可以recapture在美国以外的时间?
: 目标是希望在美生活 但觉得移民过程不确定性较高
: 想说先拿到加拿大的身份比较保险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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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4.35.90.104 (美国)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Immigration/M.1627439173.A.AAE.html
※ 编辑: McNulty (24.35.90.104 美国), 07/28/2021 13:24:42
1F:→ MIKEmike07: 可以有两个AOS啊,看谁快罗. 07/28 13:27
2F:→ MIKEmike07: 但基本上是没必要啦lol 07/28 13:27
3F:推 mindykao: 两个人都file要两个人的140都通过才会处理485,可能还 07/31 13:56
4F:→ mindykao: 会慢喔...不过多个保险,等绿卡等到一半被裁比较不怕 07/31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