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ider (喜德)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eb2配偶485问题
时间Sat Feb 27 00:46:32 2021
想请问各位大大
我太太去年十二月使用同行我eb2 file i485
查看快递tracking number有delivered
不过到二月都还没等到reciept notice
律师在递交前有特别说明年底这批可能要等很久 後续followup
律师也说他其他客户有十一月file的也还没有收到receipt notice的案例
但因为家里突然需要紧急回台
我刚好在返台前收到绿卡
通知律师返台计画他说我太太的案件
因为还没有收到ap所以出国就会被denied
想请问这是有所法条依据还是惯例如此
若之後由绿卡持有人配偶的方式来申请是否有任何影响
谢谢各位大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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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ssine: 看原始身份,如果原始身份是HL等允许双重意图的身份,不 02/27 01:21
2F:→ cassine: 会被拒绝,反之若是BFJ这种不能有移民意图的身份,没AP 02/27 01:22
3F:→ cassine: 离境就会被拒,真的非走不可要尝试预约紧急AP 02/27 01:22
4F:→ xider: 如果是拿o1呢? 这样算移民意图吗? 02/27 02:36
5F:推 cassine: O-1大部分律师认为有双重意图,少部份认为没有 02/27 03:12
6F:→ cchris: 这当然有法条依据;O1不允许双重意图;律师是对的 02/27 03:13
7F:→ cchris: 依据9 FAM 402.13,O-1允许部份的双重意图;例如送了perm/14 02/27 07:34
8F:→ cchris: 0不会造成拒签;但送了485後必须有AP才能出入境 02/27 07:34
9F:→ cchris: 所以它不像H/L允许完整的双重意图 02/27 07:35
10F:→ MIKEmike07: 你去年12月filed 现在就收到绿卡?cool 02/27 15:07
11F:→ xider: 感谢大大们解惑! 已经准备进行I130 绿卡配偶程序 02/27 15:25
12F:→ xider: 是我太太比较晚file 我大概去年七月file concurrent 02/27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