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survey (resurvey)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申请公民 N400 地址 / 居住3个月资格问题
时间Mon Feb 1 15:00:26 2021
各位板友大家好
以下是我帮我朋友代PO
由於第一次在这里PO文
若有违反板规 我可以自删
================================代PO正文开始==================================
背景资讯:
●2021二月底绿卡满4年9个月可以申请N400
●2020十月底退租加州房子回台湾,回去时把地址放到朋友A家
○我的公司W-2地址,银行信用卡帐户,汽车保险地址全部改到朋友A家
■但是我没有水电网路帐单跟租约
○但是我发现我的USCIS地址当初是改到朋友B家
○2019年11月搬到加州,工作也在加州,名义上在加州已经远超过三个月
●预计2021二月底回美国,不会把地址迁出加州,但可能会:
○在别州流浪 (地址继续放朋友家)
○在加州重新租房
问题:
1. 申请N400需要用什麽当地址证明?
→我看了N400表格,没有看到很明确的规定要附上证明。
2. 如果不换地址,这样是否有满足三个月的规定?
→我查资料之後的认知是,这样可以算是满三个月,我从10月到2月这段期间可以当作
类似出国旅行。但是以出境记录来看,我搬家後即出境,一回来就申请N400,是否会
有问题 ?
3. USCIS 上的地址(B家) 跟 其他文件 (A家)不同,会不会有问题?需要更改吗?
4. 如果我二月底回加州後,再度更换地址,然後立刻申请N400,是否仍符合规定?
================================代PO正文结束==================================
谢谢大家 我会再把各位的推文或是站内信转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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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74.91.21.49 (加拿大)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Immigration/M.1612162828.A.D5F.html
1F:推 vanigo: 1. N400上要填过去五年你居住过的地方. 02/02 13:27
2F:→ vanigo: 但你朋友没有真的住他朋友家,不知道可不可以填. 02/02 13:27
3F:推 cassine: 你更换地址依然是同 FO 管辖就能送,否则要等三个月 02/02 23:25
4F:→ resurvey: 谢谢楼上两位大大 我会把建议推文转给他! 02/03 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