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datsuyoshi (和田魂)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有关申请美国公民-海外雇主问题
时间Thu Dec 24 10:57:49 2020
如题 想顺着上面申请公民的问题请教一下
人有绿卡住美国,但雇主是非美国公司的话 (亦即:人在美国&远距做海外公司的工作)
依这样的做法将来满足连续居住条件後申请公民是否可行?
被面试官问话的时候是否会造成困难?
(e.g.在美国有身分者 应优先找美国雇主之类的规定??)
美国这边一直有自己报税(海外公司的话会把它视为海外收入),
也持有美国银行帐户 但薪资因为是海外公司 会直接入到海外银行的户头。
社福FICA这块还没想到可以怎麽处理就是了...不知是否会造成影响?
先谢谢大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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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ssine: 跟雇主是谁没关系,你只要在境内五年都没有工作也OK 12/24 11:34
2F:→ cchris: 申请公民不需要有雇主;流浪汉、领社会福利也行 12/24 16:57
3F:→ cchris: public charge的规定也不适用於归化申请 12/24 16:58
4F:→ Wadatsuyoshi: 感谢观念厘清 本想说面试官会认为住美国却不为美国 12/24 17:08
5F:→ Wadatsuyoshi: 雇主做事 会是个扣分行为之类的... 12/24 17:09
6F:→ Wadatsuyoshi: 这样看来想申请公民 主要就是守好连续居住+报税 12/24 17:11
7F:→ Wadatsuyoshi: 会有这个疑问是因为以前入境时 有被移民官质疑 12/24 17:13
8F:→ Wadatsuyoshi: 有绿卡身分怎不在美国找工作 让他感受不到移民意图 12/24 17:15
9F:→ cchris: 那是因为你没住美国;住了美国就没事了;归化的资格不需要 12/24 17:27
10F:→ cchris: 有收入 12/24 17:27
11F:推 cassine: 补充一下FB类别因为有赞助人,所以不能当流浪汉 12/25 01:17
12F:→ cchris: FB类别当了五年流浪汉还是可以归化公民,这两种不矛盾 12/25 01:23
13F:→ cchris: 理论上美国政府可以要求担保人赔偿社福支出,但这不影响这 12/25 01:28
14F:→ cchris: 个人申请归化的资格。还是一句老话,归化不能要求收入,这 12/25 01:28
15F:→ cchris: 都是法规清楚写的 12/25 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