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rkymonkey (猴)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第一年报税海外收入问题
时间Sat Feb 22 14:23:48 2020
我和家人2019/6持E2签证外派进美国分公司
有待超过183天想用RA报税
2019薪资部分美国跟台湾都有领
目前在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上有点疑问
据我了解,RA如果在2019的任一个月往前算12个月内有待在国外满330 天(以我的案例,国外是指台湾期间是2018/6~2019/5),就可以file 2555
同样的330天规则也能适用在FATCA上,申报门槛也提高
我不确定以我的案例能不能适用,有请教CPA但好像也没结论
可以的话还请大家帮忙提供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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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saie: hi,你是住在walker rd的那位大帅哥吗? 02/23 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