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nda5501 (keiii)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台美双重国籍-美国补报税问题(已爬文)
时间Sat Jul 6 18:59:34 2019
(代po)
大家好,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我的背景:
父母都是台湾人,没有美国国籍或绿卡。因双亲工作关系,我出生於美国并持有台美双重
国籍,有美国公民身份,约一岁左右时跟随双亲返回台湾读书就业,从此至今没有再去过
美国。
我未婚,亦无任何被抚养人与房屋地产,或是美国当地健保等,所有收入仅有正职工作所
得。
我於2017年中开始第一份正职工作(普通台湾本土小公司,非美商),2017总年收入仅
约为9000多美金。因上网查询到年收不超过10400美金者无需报税,因此第一年没有进行
申报。
2018年我的年收入约40万台币,相当於13000美金,已达需主动申报门槛,但由於一些私
人因素我不小心错过了今年美国海外公民报税期限6/15。
上网爬文,关於补税的讯息非常少且众说纷纭,身边也没有同样处境的朋友可以询问,
现在非常担心影响到日後美国工作与帮双亲办理依亲,因此还请有经验的网友们不吝给予
指教,谢谢!
问题如下:
1.请问以我的状况来说,我2017年无需进行申报是没问题的吗?
2.关於补报税,我有查询到一个简易型揭露计划SFCP(Streamlined Filing Compliance
Procedures),可以提供错过报税时间的人自首的机会,但这个计画好像在2017年已经终
止了? 那麽请问现在还有什麽方式可以让我去补申报吗?
3.一般来说,若需要进行美国报税,以我的身份,是否填写1040EZ+2555表单即可完成报
税?
4.未来若是被查到这笔“漏缴税”纪录,是否对在美国申请工作有影响?(未来有打算回
美国找工作并帮双亲办理依亲)或甚至吃上罚金与民事/刑事责任?
若有补报税成功的话,是否就不会有影响?
5.目前帐户总资产未超过10000美金,是否不需主动申报FBAR?
先谢谢各位的帮忙了,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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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8.149.11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Immigration/M.1562410776.A.B3E.html
※ 编辑: panda5501 (111.248.149.115 台湾), 07/06/2019 19:01:34
1F:→ cchris: 1对,而且2018年税改之後,免税额增加为12000 07/07 01:32
2F:→ cchris: 2和你无关。就单纯报税就好,购买高级版的Turbotax或taxac 07/07 01:33
3F:→ cchris: t 07/07 01:33
4F:→ cchris: 对,但你错过期限的话,没资格报2555,只能用foreign tax 07/07 01:34
5F:→ cchris: credit 07/07 01:34
6F:→ cchris: 4办移民要有报税纪录,所以就赶快补报,不要心存侥幸。几 07/07 01:36
7F:→ cchris: 个小时就搞定 07/07 01:36
8F:→ cchris: 5对 07/07 01:36
9F:推 whata: 请google "Filed Pursuant to Section 1.911-7(a)(2)(i)(D) 07/08 00:32
10F:→ whata: ." 07/08 00:32
11F:推 whata: 错过期限应该还是可以用2555,只要在IRS发现前file即可, 07/08 00:33
12F:→ whata: 不知道是不是理解有误~ 07/08 00:33
13F:推 whata: 原po错过的一年内还是可以file,如果错过超过一年也是可以fi 07/08 00:36
14F:→ whata: le只是要加上上述引号内的文字在1040第一页上~ 07/08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