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olivia ((睿智))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K1 Proof of Domicle及I-134担保人
时间Sun Nov 18 22:48:41 2018
各位版友好,感谢各位热心的分享与回应让我们获益良多。男友SEAnw上周於本版发文
问ESTA入境转换身份的问题,经消化各位的回覆及爬文吸收资讯後,我们决定马上朝K1这
条路走。
男:台湾及美国公民,出生至今定居台湾,在台成长读书并工作四年。今年八月刚申请到
SSN,预计明年七月去美国读书。
女:台湾公民,非美国公民。
双方未在台湾登记结婚。男方明年七月去美国读书,为减少两人远距之时间,计画帮女方
申请K1签证。
男友从小在台湾长大,与美国并无深切连结。然而VisaJourney及本版大多数案例的
Petitioner都是与美国有深切连结的。以下是我们在K1申请过程中会遇到的两个大问题,
想请教各位:
1. Proof of Domicile
男友出生几个月後就回台湾了,从未正式在美国居住过,其父母皆为台湾人(无美公民或
绿卡)并定居於台湾,故男友过去状态可谓与美国无任何连结。目前想到能证明男友明年
会回到美国展开生活的证据只有:
(1) 办理美国Tax return(过去没报美国税,下周要向会计师洽谈补报税事宜)
(2) 学校的录取通知(预计12月初会拿到入学通知)
(3) 通过美国牙医师执照国考第一阶段,证明未来有在美就业之意愿。
请问:
1a. 请问以上文件是否足以证明男友明年会回到美国生活?
1b. 若先去美国开户并且汇些钱过去是否能有帮助?
1c. 若以上方式仍显不足,是否还有更好的证明?
2. Affidavit of Support(I-134)
因男友回美後身份为学生,预计是无法用收入作为我的担保人。
请问:
2a. 能否到美国开户并汇钱过去(假设达到担保人资产要求金额),以此让男友当我的担
保人而不找联合担保人?
2b. 担保人之责任是被担保人使用到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时归还成本给政府,
请问担保人之责任是否仅限於被担保人使用到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时?
若我向银行借钱等,则不再担保范围内?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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