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g02 (阿玮)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等公民宣誓 VS F2A
时间Sun Mar 4 09:58:05 2018
各位板大前辈好,
关於依亲绿卡有一些方案上的选择及疑问,希望有经验的大家能帮忙解惑
本人状况:目前是绿卡身分(2014/11月拿到绿卡,2015/7月开始来美定居,
预计2019/8月file N400);
配偶状况:F1 Visa,2018/6月毕业,预计8月初开始OPT (非STEM),若顺利
可工作可到2019/7月底,结束後60天内(2019年9月底)必须离境。
两人均为学生暂无固定收入,已於2018年2月初在美登记结婚。
最大目标,以配偶能合法、持续不中断待在美国为前提提出绿卡申请
方案一:
等公民宣誓(初估2020年4月拿到) → 再帮配偶(人应该在台湾)办依亲,
初估至少还要再等6~10个月才能拿到绿卡。
优势:配偶可拿到10年绿卡
劣势:必须分隔台美两地
方案二:
目前考量表B可用情况之下想说走F2A,如果运气好说不定可在配偶OPT结束之前
排到表B而递件I-485,然後以AOS身分续待美国。当然也可能到时表B不适用,
但暂且先以最顺利的方式思考。
以下有一些关於file I-130的前置问题,烦请大家帮忙解答
问题1:
I-130 approved之前需要面试吗?爬文发现有人有提到面试但不确定,
I-130说明书上面写We may request that you appear at a USCIS office
for an interview based on your petition. 看来面试不是必然,由USCIS
官员决定?
问题2:
I-130 Part 4. 59.a 写Never lived together 是否相当不利?
目前两人各自租屋,相距约15分钟车程,有必要在file I-130之前搬家
并住在一起,拿到有两人名字的租约吗? (银行已开了Joint Account,但尚
无使用纪录,打算用来支付房租)
问题3:
目前名下除了银行帐户无共同财产,也没有任何共同支出帐单,配偶OPT开始
之後打算将薪资转入共同帐户,除薪水以外有无其他可以提供佐证的文件?
问题4:
平时出游只有两人自拍照、婚前有配偶跟我的家人合照。登记结婚时没想太多,
没有亲友到场且证人为官方指派,所以结婚照片也只有两人。这样的情形对递交
I-130是否相当不利,有必要多准备一些照片再送出?
优势:可以延续配偶合法居留身分,不用分隔两地
劣势:表B不一定一直适用,排期不见得顺利排到
谢谢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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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hris: 一年只有5个月(10~3)可以用表B,通常4~9月只能用表A 03/04 10:11
2F:→ cchris: 你8月开始OPT的话,结束後有2个月缓冲期,所以可以撑到10月 03/04 10:12
3F:→ cchris: 就来得及用10月的表B递件,到时候应该已经排到了(一年半) 03/04 10:13
4F:→ cchris: 1不必 2不重要 3共同信用卡/水电单等等 4发挥诚意但不重要 03/04 10:15
5F:推 jbking: 同意c大所说 B表的变数很大 你这种状况还是请女友先找後路 03/04 20:46
※ 编辑: gg02 (166.170.50.210), 04/25/2018 11:2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