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rryla (Mr.东)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DS 260 旅美纪录
时间Fri Feb 23 10:59:02 2018
大家好,最近正在填写DS260表格,现在对於旅美纪录那栏有点疑问,
感觉应该蛮多大大有遇过,所以想请教一下~
我之前持F1/OPT在美国工作,但中间有去加拿大旅行过一两天,
这样旅美纪录应该要分两次计算还是算一次呢?
例如:8/30入境美国,12/1去温哥华,12/2回美国待到6/1
这样我要写8/30~12/1和12/2~6月共两次,还是直接写8/30~6/1一次共九个月?
依照I94的旅行纪录来看好像是要分开,但还是想问问看有无有经验的人。
谢谢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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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ssine: 其实没差多少 02/23 11:22
2F:推 laiojoyce: 我之前一年去过温哥华两三次 我是直接写一年这样 02/23 11:27
3F:→ sorryla: 感谢楼上的经验! 02/23 13:51
4F:推 tstarfish: 其实没有什麽差别 老公之前也是常常去加拿大出差 DS260 02/24 10:02
5F:→ tstarfish: 原本写的很详细 结果律师就写个大概 面试时我们有做清 02/24 10:02
6F:→ tstarfish: 单给AIT表示需要更正 AIT回答这个没差就完全带过了~ 02/24 10:02
7F:→ sorryla: 感谢楼上经验! 我後来也直接当作连续的日期计算了 03/02 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