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march (丹丹)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30/60/90 适用问题
时间Wed Dec 20 01:11:59 2017
各位版友好 有些身分转移问题想请教各位
先简单描述一下我们的状况
我:F1
配偶:2017 6月中转公民
结婚:2017 8月底在美国
上次入境: 2017 12月中
最近打算要开始送出130/485
但有点担心30/60/90问题
虽然爬文的结果不论是CChris大以及其他版友都说过
有通过的案例 甚至是公民配偶无敌的说法
但仍有点担心我们的状况是否完全适用
或是过去是否有过因为30/60被拒绝的案例呢?
先谢谢大家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96.246.169.6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Immigration/M.1513703521.A.7AE.html
※ 编辑: danmarch (96.246.169.63), 12/20/2017 01:14:55
※ 编辑: danmarch (96.246.169.63), 12/20/2017 01:29:17
1F:→ cchris: 照以前的规定是完全没问题;因为你不是入境後才结婚的 12/20 02:30
2F:→ cchris: 新规定用词较广;但公民的配偶的确有判例保护,不应该出问题 12/20 02:30
3F:→ cchris: 也没有人出问题过 12/20 02:31
4F:→ cchris: 但不保证你不会出问题 12/20 02:31
谢谢cchris大回应,那按照这样如果要保险起见,
退一万步认为30/60在我的案例适用,
是否所有文件的准备也必须要等30天以上再开始进行才好呢?
※ 编辑: danmarch (96.246.169.63), 12/20/2017 21:37:34
5F:→ cchris: 如果想退一万步那就入境90天後再开始进行任何程序 12/21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