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oMao (Sky)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刚开始工作 之前住台湾 帮配偶办结婚绿卡
时间Tue Sep 12 07:03:54 2017
抱歉再跑来询问一下
已经爬文也问过移民律师等
所以目前跟另一伴(同志伴侣)准备登记结婚了
目前就是照之前计画 因为配偶没有要立即待在美国
所以就以ESTA进来 结婚登记後用CP (CR1)办理
但卡就卡在收入跟报税纪录这边
以下是小弟目前的状况
我之前是在台湾读书 (full time student)
美国这边只剩下银行存款利息所以CPA表示低於报税需求 不需要报
今年年初才回到美国开始工作 (正职 美籍大型企业员工)
年收入是有超过125%的需求
Co sponsor部分是有困难
有看到有版友是以书面解释来龙去脉後办理成功的
也问过两位移民律师是表示不行 需要找亲友sponsor
另外又有一个帮忙做一条龙服务那种agent表示没问题 需要薪资证明就好
版上也有人问 也是同性伴侣也是相似状况的 回文是说没问题
所以想来发文问问
目前小弟存款部份是没有达到要求
名下也没有房地产
唯一能想到就是可能可以请另一伴转他的存款进来 但还是不会达标
不知有无版友有经验或是其他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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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96.41.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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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hris: 这和同性无关;重点就是你的所得够不够,够的话多半没问题 09/12 07:27
2F:→ cchris: 移民局如果要求你补件,就见招拆招,不必自己脑补 09/12 07:27
3F:→ SMaoMao: 所以就照实填写 用薪资试试就是了? 09/12 08:05
4F:→ SMaoMao: 因为就只怕财力证明部分 感激感激 09/12 08:06
5F:→ SMaoMao: C大不好意思再问一下 所以CP就是I-130後面先选要CP 09/12 08:10
6F:→ SMaoMao: 之後就是等approve後有其他form再姐就好罗? 09/12 08:12
7F:推 cassine: I-864说明书里面写得很清楚,按照步骤来就好 09/12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