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mini (inimtsuj)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申请公民时间
时间Wed Aug 16 09:14:34 2017
各位前辈好
小的有幸在2012抽到绿卡,绿卡的生效日期是2012.10.04
当时因为家庭因素没有办法立刻来美生活,所以有申请白皮书(生效日期2013.2.4)
一直到2014.7.28才入境,入境後一直在美生活,期间只有出境一次约二周(旅游)
想请问这样可以申请公民的时间是否为2014.7.28入境之後的四年加一天?
也就是2018.7.29? 还是这个日期的90天前?
还是根本不是这样算?
另外就是,当时拿到绿卡傻傻的
刚拿到绿卡那年2012和2013都没有报税 (来美後都有乖乖报)
不知道有什麽方式补救吗?
(收入是一定没到要缴税的标准,我知道还是要有报税的动作,所以是可以补报吗?)
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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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98.14.5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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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justmini (98.14.55.237), 08/16/2017 09:25:55
1F:→ cchris: 大致正确,的确可以提早90天; 国税局并没有规定人人要报税 08/16 10:35
2F:→ cchris: 收入低於个人免税额+标准扣除额的人,依法不需要报税 08/16 10:36
3F:→ cchris: 这个数字大约是一万美金左右 08/16 10:36
4F:→ justmini: 感谢回覆! 08/16 10:47
5F:→ bayes: 请问为何是4年+1天?规定最早不是5年-3个月时才可以送出申 08/16 18:52
6F:→ bayes: 请? 08/16 18:52
7F:→ cassine: 应该是因为他有白皮书的关系 08/16 23:57
8F:→ cchris: 白皮书可以抵364天,正确使用的话 08/17 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