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ion1981 (天生不良)
标题Re: [问题] ESTA转配偶签证(已在美)
时间Tue Apr 11 10:26:17 2017
※ 引述《gozo1145 (刺蝟)》之铭言:
: (已爬文)
: 知道ESTA观光签是可以让配偶直接在美国转换身份
请问, 如果用esta 进去美国, 之後结婚办理境内身分转换
那准备的资料(ex英文户籍誊本、良民证)
1.可以在过去美国之前,我在台湾都先申请好吗?
2.还是要等到去美国後请家人再代为申请比较好?
因为看版上有人建议作法2,但也有人用作法1也是一样通过绿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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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31.207.13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Immigration/M.1491877580.A.A88.html
1F:→ cchris: 皆可;这些文件没有效期,十年前申请的都行 04/11 10:43
再请问,先在台湾申请的话,
这些资料上面的申请日期如果早於esta入境後登记结婚的时间,
会被拿来检视当初用esta入境确有移民倾向吗?
※ 编辑: zion1981 (61.231.207.134), 04/11/2017 11:12:19
2F:→ cchris: 不会;一句老话:若用十年前申请的户籍誊本,代表当时想移民? 04/11 11:54
3F:→ cchris: 而且公民的配偶/子女/父母不需要被检视入境意图 04/11 11:54
4F:→ zion1981: 感谢cchris大的回覆! 04/11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