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sine (Savannah)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Re: [问题] 依亲签证-公证文件与居住地址问题
时间Fri Jan 20 02:30:25 2017
※ 引述《nept (nept)》之铭言:
: 【背景资讯】
: 未婚夫为美国公民,大概五年前来台工作,三年半前认识。
: 预计在本月27号在台湾结婚,因他计画未来半年回美工作,所以申办依亲签证。
: 在结婚後立即填写 I130表格。
: 【问题请教】
: 1. 表格里辅助文件中,Third party affidavit 这一项,完成文件後
: 是否需要notarized? 说明书里面并无要求,不过affidavit的意思是否就是
: 需要公证?
没这麽复杂,就只有说结婚证书如果不是英文版要翻译公证而已,现在很容易取
得英文版的结婚证书,正本自然不必公证。
: 2. 承上,我想再提供在台租屋契约当做辅助文件,他是主要租屋人,我是保证人
: 依照i-130说明书,文件需要翻译成英文,请问是否也需要公证?
表格跟说明书上没有提到的东西不需要自作聪明放进去,只会增加复杂度。
: a. 三年来有好几份租约,请问是翻译最近的还是最旧的还是所有的都要?
: 3. 有关共同居住地址,有两年半的时间因为工作关系我都是两地跑,也就是工作日
: 我住我自己的地方,周末或假日在他家,近半年才比较频繁住他那,预计结婚後
: 也就是27号後才完全搬到他住处。表中第21题,21. If filing for your spouse,
: give last address at which you lived together.这里的区间我可以填写三年吗
: 还是只能填写完全住进去的时间,会很短XD
: a. 承上,如果可以填写三年,在G-325A表格中,需要填写我的前5年住址,我可以
: 同一时间拥有两个不同住址吗?还是只要填他的住址省略我自己的地方?
这些都不用,I-130 真的没这麽复杂。
: 4. 之前爬文有提到,必需提供有回美的意愿及证据,目前未婚夫在台当老师,
: 但已与一家美国公司申请面试,对方已寄background check文件请他填写。
: 目前尚未收到offering letter. 请问对方的email以及background check
: 留存影本是否可以当做证据证明呢?
这些也都不用, I-130 就很简单的「我先生是美国人,我想依亲移民」这样而已。
你只要证明你们有婚姻事实就好,其他都不用。
: 先谢谢版上大大们,如果成功完成签证,一定会上来回报心得。
因为你不是走最简单的入境送 I-130 + I-485,而是 CP 流程的 I-130 + DS-260,
因此你必须等到 I-130 通过之後才能送 DS-260。你那些拉里拉杂的文件都是到最
後一关面试时候才会需要。 AIT里面有懂中文的移民官,绝大部分的公文书不需要
翻译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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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4.94.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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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assine (24.94.16.65), 01/20/2017 02:31:59
1F:→ nept: 谢谢大大淡定回答,我整个想的太复杂了。 01/20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