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Re: [问题] 绿卡帮配偶申请绿卡 AOS or CP
时间Mon Jan 16 16:31:33 2017
※ 引述《nyyfan0325 (追梦者)》之铭言:
: 大家好,
: 本身绿卡持有者,最近在准备帮配偶递出130,对於会走AOS 还是CP有些疑问。
: 1. USCIS怎麽判定走AOS流程还是CP流程?
: 2. 承1,是由I-130, line 22判定吗?
对
: 3. 配偶目前持F1签证在美国读书,line 22的两项是否都要填写?(美国城市以及台湾)
不必,除非想办AOS
: 4. 承3,若不确定配偶是否能维持学生身份待在美国直到排期排到(假设找不到工作不能
: 用opt展延一年),那是否可以直接假设无法,走CP流程较简单?
对
: 5. 承4,是否可以走CP流程,但发现排期排到而F1身份仍然有效时,马上递出485?也就
: 是说,line 22上仍填写国外城市而已,但若排到时还在美国,就直接递出485
可以,line 22空着
: 6. 对於绿卡帮配偶申请绿卡,CP 相对於 AOS有什麽明显坏处吗?
由於现在有表B,所以AOS多一个好处
当移民局允许使用表B递I-485的时候,可提早取得EAD/AP,即可提早合法工作
如果是用CP,虽然表B排到,但依然不能入境美国,只能先开始处理文件
一样是表A排到後才能面谈、赴美报到
所以他的F1只要撑到表B排到即可,不必撑到表A
如果撑不到表B,那就只好回台湾,而且要等到表A才能赴美报到
也就是说,如果不幸错过了表B一两个月,就有可能要离开美国一年以上才能赴美
而非只离开几个月
: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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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oolin28: 如果不回台湾的话 等到你转公民 就可帮配偶办绿卡 01/16 17:16
2F:→ koolin28: 不用I130那麽麻烦 01/16 17:16
3F:推 nyyfan0325: 谢谢版主回覆!关於第5点的回覆,是指line 22全部都 01/16 21:36
4F:→ nyyfan0325: 空下来,还是只填写国外城市不填写美国城市? 01/16 21:36
5F:→ nyyfan0325: 回覆1楼k大,因为刚转绿卡,还要5年才能转公民,所以 01/16 21:37
6F:→ nyyfan0325: 决定先递出I-130 (不过就算公民也要130吧?) 01/16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