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sine (Savannah)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Re: [问题] 绿卡持有人帮未婚子女申请绿卡
时间Sun Jan 15 03:27:53 2017
※ 引述《Alonza (对不起 谢谢你)》之铭言:
: 各位资深的板友好,想请问一些有关绿卡父母帮未婚子女申请绿卡的问题,
: 父母为幸运的抽签绿卡,小弟与我唯一未婚的姊姊已於父母在2011年12月来美国报到时
: 递出I130表,并且於2013年approved(priority date为Dec 2011),目前看到排期已经
: 前进到2011年2月(F2B),所以想请教一些问题,提早做准备file I485。
: 小弟本人2009年到美国念PhD,并於2015年12月毕业,OPT将於今年1月底过期,
: 但是去年底已经提出STEM OPT申请(等待EAD中)。家母於2015年7月从台湾搬来与我长住
: (中间几年皆是短暂入境),目前没工作,是与我合并报税(我抚养她)。但是我未婚的
非常好的策略,在提出一亲移民前被依的人最好在美国待上一段时间,取得在美
国长居的各种证明。例如:报税纪录、投票纪录、银行帐单、水电帐单
: 姊姊仍然是在台湾上班。
这不叫合并报税,是你扶养令堂,并且取得扶养的抵税额度。
: 目前想请教的问题是:
: 1. 是不是只要排期到,我就可以主动递出i-485,不用等移民局的通知? 我与我未婚的
: 姊姊是不是要分开两份I-485申请?
对,每个人都是独自个体,一人送一份,各缴一次申请费用。
: 2. 因为家母是primary sponsor,但是他在美国没有收入,是被我抚养。我的年收入
: 有超过3万镁(税前),是有高於Federal Poverty Level (household = 2),所以我
: 的I-864应该不需要再找joint sponsor对吧?
对,当你跟你母亲一起居住算成一个 houshold 时,你的收入可以算在收入里面。
见说明书 Part 6 第 3项,你要提出一些证据,证明你取得永久居留後也会持续
有这份收入。请仔细阅读该项说明。
: 3. 我未婚姊姊因为没在美国报税,所以在她的I-864表,是否应该寻求joint sponsor?
: 因为家母美国没工作。我因为不是美国公民,所以不符合她的joint sponsor的条
: 件对吗?
不用。理由同前,只要你跟你母亲一起住,你的收入就可以算进你母亲的
houshold income,这样一来,你母亲的 household 收入就可能达到标准而不用
另外找人。
一样在说明书 Part 6 里面有写。
: 4. 家母今年7月就可以递出公民申请,但是有监於目前F2B的排期比F1快,所以打算等
: 我们拿到绿卡再提出申请,请问这样是否有不适当之处?
没有,那条路快就走那条。
: 5. 家母有符合美国规定,购买医疗保险,但是由於我的年收入不算高,所以有拿
: premium tax credit的补助(以我的年收入做计算),请问有拿政府补助,是否
: 会影响到我的绿卡申请呢? 如果会的话,请问有补救措施吗?
不会。
: 6. 我的学生签证在2014年5月已过期,但是我今年有想要回台湾一趟(在递出I485前),
: 并重办签证,我爬文是看已递出I130表的情况下不会影响学生签证的核发,只是要
: 诚实通报有移民意图对吗? 还是建议到拿到绿卡前都不要离境呢?
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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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4.94.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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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lonza: 谢谢C大的资讯 非常受用 01/17 08:46
2F:推 ALENDA: 可以请教c大为什麽绿卡持有者会有机会有投票纪录呢? 02/01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