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alakaow (1936)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Re: [闲聊] 家暴
时间Sat Jul 30 11:06:55 2016
我是现在在美国执业的家暴社工
跟原Po分享一下自己的经验 不过每个人的情况多少都有点不同
我也不是法律相关专业 所以请当参考就好
想要确切的资讯最好还是请问专业的移民律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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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的朋友当初是因为结婚才申请到临时绿卡
转10年绿卡的时候另一半没有参与的情况下
通常会被移民局接受的理由有两个
一个是已经离婚 另一个就是家暴受害人的VAWA
(当然前提是要先证明婚姻本身的真实性拉)
根据原po分享的内容
朋友的状况主要是精神及语言的虐待 没有涉及肢体的部分
而且没有报警 缺乏警方的报告 我假定朋友应该也没有去申请禁制令
可能也没有法院的stay away或是no contact order
虽然有社工跟心理医生的信
不过老实讲我不确定这样是否有符合移民局的家暴要件
如果有其他人愿意分享你的看法也请让我参考一下
原po内也有提到朋友已经在进行离婚的动作
如果来的及在提交文件前把离婚办好
我觉得说不定走离婚这个选项还比较简单
在离婚final後的90天或120天後可以拿到一份离婚证明
在提交申请正式绿卡文件的时候记得把这个离婚证明附上即可
如果是走诉讼离婚 目前已经在程序内但还没有完成离婚的
可以考虑在申请10年绿卡时附上法院证明正在进行离婚的文件
同时提供下次出庭的时间
移民局也有可能会多给一年的延长时间 在一年内完成离婚再补交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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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重复一次 以上都是我的经验及看法
不保证是否有谬误之处
建议还是在申请前请问专业的移民律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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