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Re: [问题] 在等待F4的排期间结婚是否有影响?
时间Wed May 18 07:28:35 2016
※ 引述《bruce0428 (bruce)》之铭言:
: 提一个问题
: 如果他在这里采取偷吃步的办法能成功吗
: 就是先送F1/F2B
: 然後再结婚
: 等到要递交申请DS-260
: 在暂时离婚
: 取得绿卡之後再度结婚
: 这样子有没有可能性
不可行
: 会不会被认为是移民诈欺?
这的确是严重的移民诈欺
政府也不是笨蛋,台湾的户口都有结婚/离婚的纪录
办绿卡要有户籍誊本,就会有这些纪录
依照美国移民法的规定,F2类别的人,只要一结婚,就立刻失效
就算离婚了,也要重新送件排期
但F1类别结婚了转成F3,离婚之後,的确可以改回F1
但移民局/AIT在面谈的时候,会检查你的婚姻/离婚的真实性
如果认定是诈欺,当然就不会通过
另外就算离婚/结婚是真实的(两人刚好感情不稳定),还是会有嫁绿卡守活寡的问题
和绿卡人士结婚後,两人必须分离两地约两年才能在美国团聚
: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铭言:
: : 下面有些计算错误
: : 守完活寡(F2A现在是1.5年)配偶就可以拿到绿卡,不必等你归化
: : 原po父母拿到绿卡後就可以申请F2B,成为公民後再「升级」为较慢的F1
: : 所以配偶能赴美所需年数是7.5+1.5=9年。加个缓冲变10年
: : 前面7.5年不能结婚(生小孩的话,只能认领为非婚生子女)
: : F2B的排期约六年半,再加配偶F2A的一年半,总共8年。加个缓冲变9年
: : 前面6.5年不能结婚(生小孩的话,只能认领为非婚生子女)
: : 申请F3要先成为公民,所以和F1一样要等五年
: : 5+12.5=17.5,加个缓冲约19年,可以马上结婚。
: : 另一个方法是先申请F2B,然後不能结婚,直到父/母成为公民,才能结婚,降级为F3
: : 如果顺序正确 (F2B ->父母归化 -> 结婚 -> F3),(前面五年不能结婚)
: : 那就总共只要12.5年,加个缓冲约13~14年
: : F4是13年,而且你已经排了一年多,但F4有可能慢下来,所以估13~14年
: : 现在就可以结婚
: : 正确的分析是,最快的是F1或F2B,只要八九年後配偶就可拿到绿卡
: : 缺点是F1/F2B都必须守活寡(两地分离)一年半以上,而且两人六七年都不能结婚
: : F3/F4比较慢,但是不必守活寡,可以两人一次到位,13~14年後就可以一起赴美。
: : 递I-130完全不用找律师,极度单纯
: : 多数ptt板友都是自己递件
: : 上网下载表格填妥寄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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