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enmaddux (爱君如梦)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Re: [问题申请I-485收到RFE(I-20)
时间Wed Mar 30 05:26:29 2016
我最近在弄文件,怕我有误解,所以有些问题上来询问一下
1. 当我在申请OPT的等待期间,我丢I-485是合法的吗?
2. 因为我收到RFE要求我补我文件证明我在申请I-485(申请日是2016/02/01)
的lawful immigration status,
我最後一份I-20 FOR OPT,开始日是2015/12/21,结束是2016/12/20,
而我申请OPT的FILING DATE 是 2015/11/12,但是好死不死,
我等了四个月OPT的EAD卡才下来,然後我的EAD(OPT)卡寄丢了,
所以现在EAD卡退回USCIS,我要再要求重寄。
那我现在如果要回覆RFE给USCIS,我如果只寄I-20 (包含I-20 FOR OPT),
这样可以证明我在申请I-485时候的合法身分吗?
因为我没有EAD(OPT)可以一起证明,我在想要不要把我申请OPT的收据一起寄回
USCIS去回覆我的RFE?
谢谢!
※ 引述《allenmaddux (爱君如梦)》之铭言:
: 我本来I-20是到2015,12,31。
: 但是我毕业的时间是2015,12,18,因此当我申请OPT时候,
: 我要先把我的I-20延长,而这份I-20的期限是2015,12,21~2016,12,20。
: 由於我送出I-485的时间是2016,01,26,我觉得我还在grace period,
: 所以我就没有把最後一份I-20附上(也不知道当初为什麽就少付了一份),@@
: 因此我就收到了RFE了。
: 我是不是只要把我所有的I-20都附上,再加上我的I94表寄回去,
: 证明我的合法居留就可以了?
: 此外,我刚刚看了我的I-94,他的Admit Until Date是写UNKNOWN,这样是对的吗?
: 不知道像我这种状况,会不会影响我的EAD/AP?
: 谢谢大家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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