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enmaddux (爱君如梦)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申请I-485收到RFE(I-20)
时间Fri Mar 25 21:59:06 2016
我本来I-20是到2015,12,31。
但是我毕业的时间是2015,12,18,因此当我申请OPT时候,
我要先把我的I-20延长,而这份I-20的期限是2015,12,21~2016,12,20。
由於我送出I-485的时间是2016,01,26,我觉得我还在grace period,
所以我就没有把最後一份I-20附上(也不知道当初为什麽就少付了一份),@@
因此我就收到了RFE了。
我是不是只要把我所有的I-20都附上,再加上我的I94表寄回去,
证明我的合法居留就可以了?
此外,我刚刚看了我的I-94,他的Admit Until Date是写UNKNOWN,这样是对的吗?
不知道像我这种状况,会不会影响我的EAD/AP?
谢谢大家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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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hris: 是,对,不会 03/26 01:08
2F:→ allenmaddux: 谢谢版主! 03/26 09:32